未婚女子为何又称黄花闺女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有很多历史文化是值得现代人去分析探索的。人们常说,中华上下五千年,其中的博大精深内涵自然不容忽视。今天,小编从古代习俗中为大家盘点中国古代婚姻习俗,一起看看在古代,为何未婚女子称作为“黄花闺女”!
历史文化
人们常把未婚的年轻姑娘称为“黄花闺女”。这里的“未婚的年轻姑娘”,不仅特指那些没有过“性”生活的、严守贞操的处女,还说明这个姑娘心灵美好、品德高尚。
如此解释,用于形容早期的未婚女子也许合适,但在这样一个开放的年代,如果还认为未婚的女子就肯定是“黄花闺女”,恐怕你要上当了,因为现在的许多“未婚的年轻姑娘”,早已偷尝了“禁果”,不再是处女。所以,应该修改一下,所谓“黄花闺女”,是指那些未婚的没有过性生活的年轻姑娘。
作为对某类特定人群的称谓,“黄花闺女”一词的来历,在民间广泛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据传,在南北朝刘宋时,宋武帝的女儿寿阳公主,生得十分美貌。一天,她在宫里玩的累了,便躺卧于宫殿的檐下小憩。当时正逢梅花盛开,一阵轻风吹过,梅花片片飞落,有几瓣恰巧掉在了寿阳公主的额头。梅花经过汗水渍染,留下斑斑花痕,拂拭不去,使本就美丽的寿阳公主显得更加娇柔妩媚,宫女们见状,都忍不住惊呼起来,皇后见了,也十分喜欢,从此,爱美的寿阳公主就经常摘几片梅花,粘贴在自己前额上,以助美观。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与地位和身份没有关系,寿阳公主的这一发现,并没有申请专利,更没有限制别人使用,于是宫女们也跟着仿效起来,不久,这种被人们称为“梅花妆”(或简称“梅妆”)的妆饰方式便在宫中流传开来。
《太平御览》卷三十《时序部·十五·人日》引《杂五行书》:“宋武帝女寿阳公主人日卧于含章殿檐下,梅花落公主额上,成五出花,拂之不去。皇后留之,看得几时,经三日,洗之乃落。宫女奇其异,竟效之,今梅花妆是也。”
后来,“梅花妆”又进一步流传到民间,并受到了女孩子们的喜爱,特别是那些官宦大户人家的女孩子以及歌伎舞女们,更是争相仿效。但是,梅花是有季节性的,当梅花凋谢后,美女就设法寻找一些替代品,采集其它黄色的花粉,制成粉料,用以化妆。人们把这种粉料叫做“花黄”或“额花”。由于梅花妆的粉料是黄色的,加之采用这种妆饰的都是没有出阁的女子,慢慢地,“黄花闺女”一词便成了未婚少女的专用称谓了。
按以上的说法,这“梅花妆”的发明者应该是南北朝刘宋时的寿阳公主,然而,从古代的一些诗辞歌赋中,我们可以发现,贴花黄之风俗,早在北朝时就已经盛行,这从大家非常熟知的民歌《木兰辞》中可以找到答案:“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
关于贴花黄的风俗,还可以在其它一些文学作品中找到它的影子。南朝陈后主《采莲曲》一诗中有:“相催暗中起,妆前日已光。随宜巧注口,薄落点花黄”;南朝梁陈间诗人徐陵《奉和咏舞诗》一诗中亦有:“主家能教舞,城中巧画妆。低鬟向绮席,举袖拂花黄”。
时光一去不复返,许多东西已经失去了它原有的意义,试问我们身边的那些“未婚女子”,不知道有几个还可以被称之为“黄花闺女"!
古代女子已婚和未婚的重要标志
以前,人们一说“黄毛丫头”,指的就是未婚的女孩。而已婚的女子,就与“黄毛丫头”一词没有关系了。
这是因为,已婚和未婚女子之间,存在着是否开过脸的差别。也就是说,开脸,是女子已婚和未婚的重要标志之一。
那么,开脸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一、 什么是开脸?
开脸,也叫做开面、绞面、绞脸。是古代中国女子在出嫁前必须经过的一道环节,指的是女子出嫁时去净脸和脖子上的汗毛、修齐鬓角的过程。
各地关于开脸的具体习俗虽然有所不同,比如说,有在地方,开脸是在娘家进行的,有的地方则是在娶到婆家后进行。但开脸这道环节却是必不可少的,“小媳妇,过了门,开脸才是婆家人”的民谣就是例证。
二、 开脸有什么讲究?
1、 开脸的人选
开脸的人,可不是谁都能担当的,须要具备一定的资格。
一般而言,必须有一个全人(全人,指的是父母、公婆都健在,丈夫、子女俱全的妇女)。有的地方,则还要有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也是要选聪明伶俐、健康活泼的。
开脸后,这些开脸人是会得到东家的赏封的。
2、 开脸的过程
有的地方习俗中,会对开脸的坐向有一定的讲究,一般会选择和新娘属相相合,或者是喜神所在的方位。
开脸的工具,各地也有所不同,但大致不外乎是镊子、丝线、钱币等。
一般的开脸过程是这样的:
用一根长线,两头系在一块打上结,绕几个交叉,成“剪刀”状,开脸人用双手的食指和拇指绷紧,并用牙咬着线的一端,把线贴着女孩的脸,两手和嘴同时向外撑开,就把脸上的汗毛绞下来了。
但在给新娘开脸时,首先还要有一些特殊的环节:
开脸人手持长线,要先上中下弹三下,嘴里念叨着,“上敬天地父母,中祝夫妻和顺,下弹子孙满堂”;再左中右弹三下,念叨“左弹早生贵子,中弹勤俭持家,右弹白头到老”
如果是有小男孩的场合,这个弹三下的动作就由小男孩来进行,开脸人则负责持线和念叨。
这些女性或围坐于空场,或坐于车中,盖着盖头,不能让人看到脸。但是她们在这时候会把自己的秀足露出来,当然,她们都穿着鞋袜。
而由男性在一番品脚论足后,依次定出状元、榜眼、探花。那些名列前茅的女性,会因此远近闻名。而那些待字闺中者,也会因一个好名次而使自己身价倍增,非常容易物色个好人家。
除了要有一双莲足,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评测。
乌发蝉鬓
“乌”就是说要有一头乌黑的长发,“蝉鬓”则是指面颊两旁近耳头的薄如蝉翼的头发。“乌”这个词早在《左氏春秋》中便已出现,至于“蝉鬓”一词,则出现在三国时代的魏国,是魏国王宫中一名叫莫琼树的宫女所梳的发型。显而易见,发质是古代男性对女性审美的一项标准。
明眸流盼
“明眸”就是又大又明亮的眼睛。“流盼”是流转目光观看之意。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大眼睛里秋波荡,这当然会被列为美女的一条标准。
娥眉青黛
“娥眉”这个词被用来专指女性的眉毛。“青黛娥眉”便是说把眉毛剃掉,然后用青黑色的颜料来绘画眉毛。这种化妆手法,在西周时期就流行开来。这听上去有些“毁容”的味道,但是也说明了眉黛素来是女性的一项审美指标。
玉指素臂
古人对女性的手指与手臂非常重视。作为美女,则手指必须纤细而柔软,手臂则必须白皙,而且还要圆润而充满弹性,此谓之“素臂”。其实就像现代人喜欢美腿美女一样,“美臂美人”是古代的一种审美倾向。
细腰雪肤
细腰便是腰肢纤细,走起路来好似拂风的杨柳。雪肤则是肌肤雪白。细腰雪肤,这一点和现代人的审美倒是极为相似。
肢体透香
女性肌肤中带有芬芳的香气,亦被视为美女,这种香气并非来自某种香水,而是天然的体香;除了清代的香妃外,据说西施亦是浑身散发香气的美女。
古代青楼女子是怎样避孕的
巩俐出演的一部电影,就有这样一个情节:一位妓女在接客之前,喝下一种汤药,说是喝了就不会怀孕了。当然,这种药究竟含有何种成分,无从考证,当关于古代的妓女避孕的方法也就众说纷纭。
有说将麝香放入妓女的肚脐可以避孕,比如堪称中国“红颜祸水”之的赵飞燕和赵合德两姊妹就有记载采取的是这样的避孕措施。当然,赵飞燕和赵合德两姊妹还不能称其为妓女,但殊归同途。
民间还有记载,如果皇帝不喜欢某个被宠幸的宫女,就会让太监把这个宫女倒挂起来,给她用藏红花液清洗下身,据说可以将宫女体内的精液清洗干净,还有一些野史,说以前皇帝宠幸妃子后,如果说不留的,太监就会帮那女的推拿,确保皇帝的精液不能留在那女的体内。
但是即使是现在,也没有百分之百有效的避孕措施,韦小宝就是避孕失败的产物。过去许多青楼女子在从良后都终身不育,就是长期饮用破坏生育能力的一种汤药,以致绝育,说是服用被称做“凉药”的一种可以避孕的药,也含麝香的成分,会影响生育,但不一定绝育。
也有使用“安全套”的记载,是使用动物的肠衣,有说是羊的,还有说猪膀胱是早期的“避孕套”,但据史料真实记载,西方中世纪宫廷里使用的“避孕套”就是动物的肠衣,还有个很好听的名字——“荷兰小帽”。中国古人还用鱼膘作“避孕套”。
在3000多年前的印度和埃及,像鳄鱼、大象这样被认为具有神秘力量的动物的粪便也被用到了避孕药方中。事实上,由于这些动物粪便具有高度酸性,它的确具有一定的杀精作用。不过,动物粪便所带来的强烈臭味显然会影响古代夫妻们的“性趣”。
也有采取喝水银的方法,水银的确可以避孕的,但水银有剧毒啊,也许可能喝少量的不会死人。现在,在我国的北方农村,许多老年人年轻的时候就采用喝水银避孕的方法,这肯定对身体有很大伤害。
于是,过去妓女们喝的茶水或日常食物中就被放入少量的水银,据说效果很好,当然,妓女们被蒙在鼓里,还以为是可以避孕的香炉灰什么的,不然妓女们知道水银有毒不敢喝啊!
揭秘:古代女子选美比什么?
在古代中国男人的眼中,一个女人身体上具吸引力的地方,既不是她的脸蛋,也不是今天我们所说的三围,而是一双莲足,也就是小脚。
所以,古人的选美,首先就是比脚。而比脚选美又有很多的称谓,比如说“赛足会”、“晒足会”、“莲足会”等。这种选美比赛出现在明代正德年间,而又以山西和直隶两地盛。当时每逢佳节庙会,集市之上士女云集。
美女是永远的话题。时代的进步使我们不会像古人那样对“三寸金莲”再生出近乎变态与偏执的喜爱。而东西方文化的融会贯通也使我们的审美逐渐趋向于“丰乳肥臀”的西方标准。其实,不同的人审美标准自然不同,正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不过,当我们知道古代的这些审美标准后,中国古代的四大美人如果穿越到现代,到底还是不是一个美女还难说呢。
中国古代卑劣下流的刑罚
中国古代统治者显然深谙此道,能够使女犯被社会普遍耻笑的办法,在自商代就已经形成“穿衣文化”的中国,还有什么比让女犯暴露身体更能降低其社会评价度的呢?
中国古代史上统治者卑劣下流的刑罚,莫过于对女性施以裸刑了。在“穿衣文化”的世界观形成后,中国人便开始以裸体为耻了,裸形处决在夺去犯人生命的同时也在贬低他的身份,侮辱他的人格,尤其是把女犯的衣服剥光后处刑,除了贬低其身份之外还额外起了一个羞辱的作用。
中国妇女的地位一向低微,犯下死罪的女人更为世人所不齿,因此将她们裸身处决不但不会认为有伤风化,反而往往为官方和民间所接受。
北魏孝文帝第一次在刑法中明令禁止“裸形处决”,可惜传统的力量总是可怕的,这条尊重*的法规在孝文帝死后实际上已经变成了一纸空文,之后历代王朝仍然使用去衣裸刑。
中国古代统治者为何喜欢施女犯裸刑?其实对于一般刑事罪的女犯,如何处死她们对于统治阶级而言其实是不太关心的,甚至有时也会发点善心避免其受辱,但当他们面对的是对统治构成威胁的女犯的时候就另当别论了。
在妇女地位一向低下的中国,能够对统治集团构成威胁的女性,肯定都是在政治上具备极强号召力的或者是在军事上具有卓越领导才能的人,而且她们在百姓中具有较高的声望,单纯将她们处死,并不能影响其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搞不好甚至还会激发人们对她们的同情。
因此,对统治集团来说,如何消除这类女犯在百姓心目中的这种影响才是决定对她们施以何种刑罚的核心,施以裸刑,牵扯到中国人下意识里忌讳的那个“性”字,无疑是从根本上摧毁其人格形象乃至精神影响的佳捷径。
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女领袖被俘后,几乎无一幸免。隋末巾帼女杰陈硕贞于唐高宗永徽四年(公元653年)十月率众起义,自封为“文佳皇帝”。陈硕真是当地百姓的崇拜对象,崔义玄在处死她之时将其当众凌辱后才行肢解刑,无非是想摧毁她的形象。(刑肢解时要剥光衣物,对女性要割去双乳,这对于陈硕真来说当然是极大的侮辱)。清嘉庆时南笼布依族起事反清的领袖王囊仙以宗教形式组织布依族人民起义,民间称为囊仙(布依语,意为仙姑)。
无赖子弟终日围观,抚摸挑逗,嬉笑取乐。妇女羞辱难耐,有的当场碰死。嘉靖时浙江总督胡宗宪因罪被逮解至京,他的妻子和女儿在杭州被拘捕,就受到过这样的侮辱。于是县衙公堂就成了很多无聊闲汉们聚集的场所,尤其是当听到有妇女被杖刑的时候,他们的神经会突地一紧,如同一个重大节日的到来。
麦高温在《中国人生活的明与暗》一书中给了这些人一个精彩的速写:“事实上,那天这群人聚在一起似乎仅仅是为了某种喜庆的目的。他们真的是快活极了,脸上露出了笑容,相互间开着玩笑,并且就罪犯被捕获一事而相互祝贺。”
晚清的俞樾记述过这样一件事:某县令年方少壮,为人轻浮,喜欢谈论桃色新闻,他审理案件,发现有涉及妇女闺阃方面内容的,就故意牵扯,定为奸情,然后将妇女裸体行杖。后来他因贪污罪被处死,家产被籍没,妻女流落为娼,有人说这是他裸杖妇女的报应。
俞樾还记述过一件同类的事:有一农户娶了个二十七八岁的媳妇,因奸情东窗事发后,县官命令把她全身脱得一丝不挂,重杖四十,之后让她的父母领她回家。
父母扶着裸体的女儿出了衙门,脱下自己的衣服为女儿遮体,当时围观的群众成百上千,不少人上前夺衣,不让她穿,此女只得裸身回家。裸刑的这一结果,比施行裸刑本身更为可怕,因为它玷污和摧毁了一些原本善良的灵魂,使常人堕落为魔鬼。
更可悲的是因这种裸刑的施行,不仅“培养”了中国历史上若干代的看客,而且使这些看客的余孽直至今天都尚未绝迹。如今从统治层面来说,早已失去了施行裸刑的基础,如果现在还有谁倡导裸刑,一定会遭到现代文明社会的唾弃。
然而在现今社会小环境里,我们却还经常看到或听到这样的实例:某地某女,或因失贞、或因偷窃、或因其他什么大逆不道之事,被社会无赖、地痞流氓——古代看客在今天的余孽们,剥光衣服,大肆羞辱,余兴难尽;尤其令人震撼的是从事此道者,还往往就是女性,她们似乎了解作为女性怕的是什么,不把被施暴对象的后一层遮羞布剥去绝不罢手。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缺乏欣赏人体美的传统。无论男女,自身裸体被人窥看通常被视为羞耻之事,女性的裸体当然更忌暴露。于是我们的国情是,女性的裸体并非被当作一种人体美去欣赏,而是被当作一种性对象去窥视、消费和发泄。
强迫女性裸露的这些场面传达了女性没有尊严、不知羞耻、对其身体没有任何主权、其身体不过是男性把玩的物品和泄欲的对象等信息,包括了更深刻的对妇女歧视、压迫和贬损的意义。中国古代统治者施行裸刑之初,也绝没想到还会对今天的社会心理造成这么大的影响,形成了一种现代的社会顽逆心理,造就了一批批裸刑看客的现代余孽,一代代心理变态者的无知和无良!
悲哉也夫!无耻的屠夫,无聊的看客,无良的余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