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丫鬟如何面对男主人的宠幸
从各种古装剧中,我们不难看出,丫鬟在古代的地位是相当低的。那么,就会有人问,万一男主人对这些丫鬟们动手动脚,她们能够反抗的余地吗?今天,三九小编就从心理学分析角度为大家盘点历史故事,看看古代风俗都有哪些我们不知道的事情吧!
历史故事
丫环,也叫做使女,或者叫做婢女,也有叫做丫头的,是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是社会的低阶层。她们大都是由于家庭生活困苦而被卖到主人家里的,也有的由于祖辈就是主人家的奴才,因而一生下来就注定是主人家里的使唤丫头。
中国古代生产工具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下,加上官僚和地主对土地兼并严重,失去土地的农民和小手工业者的生活相当困苦,面对时有发生的天灾人祸,卖儿卖女现象就十分普遍。一旦自己的儿女卖给别人,就没一点*和人身*,不仅终身为奴,甚至世世代代沦为奴仆,生活是相当悲惨的。
一般来说,男孩子买来做小厮,女孩子买来做丫环,在一个地主或官僚的大户家里,会有很多小厮和丫环。古代不少文学作品中都描写了许多丫环悲惨的生活经历。
明末清初文人西周生长篇白话小说《醒世姻缘传》第三十六回中说有个叫沈善乐的裁缝,给别人做衣服做坏了,没办法只有将一个十一岁的女儿喜姐卖了偿还别人银子,沈家“足足要银七两”,谁知“领了几家,出到四两的便是上等的足数”,由于后来女善人晁夫人“看得中意,先出四两,添到五两”,已经是买个好价钱,看样子当时花四两银子就可以买到一个普通的丫环。一个十一岁的女孩子正是被父母呵护的如花岁月,却要以四两银子被卖给人家做丫环,其当时丫环的悲惨人生可见一斑。
丫环长大以后,大抵有三种出路:一是被男主人收为小妾;二是直接配与同样身份的小厮;三是转卖嫁人,同沦为男主人的小妾。第一种情况对于丫环来说是好的结果,因为买得起丫环的人家,毕竟是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的大户人家,作为男主人的小妾,以后会衣食无忧的,这对于古代的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丫环来说是解决了一生的问题。但是,作为小妾,同样是主人家的丫环,不仅要受到男主人为所欲为的驱使打骂,还要受到女主人无端的嫉妒和责难。
当然,有些丫鬟到了二十几岁就会被主家放出去,但是这么长的时间,被男主人轻薄或者玷污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
《醒世姻缘传》第五十五回说狄员外要买个全灶,也就是有一定厨艺的丫环,童奶奶找媒婆介绍了别人转卖的,感觉符合狄员外的条件,准备试试这个丫环的手段时,童奶奶问:“你那家子曾收用过了不曾?”丫环道:“收过久了。”童奶奶问:“没生下什么?”丫环说:“也只稀哩麻哩的勾当,生下甚么!”可见,当时男主人占丫环的便宜是很正常的、被当事人和社会都认可的事情。
《红楼梦》中第六回“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刘姥姥一进荣国府”中写的贾宝玉初试云雨,就是在他的贴身丫环袭人身上试的。书中写道:
袭人忙趁众奶娘丫鬟不在旁时,另取出一件中衣来与宝玉换上。宝玉含羞央告道:“好姐姐,千万别告诉人。”袭人亦含羞笑问道:“你梦见什么故事了?是那里流出来的那些脏东西?”宝玉道:“一言难尽。”说着便把梦中之事细说与袭人听了。然后说至警幻所授云雨之情,羞的袭人掩面伏身而笑。宝玉亦素喜袭人柔媚娇俏,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遂和宝玉偷试一番,幸得无人撞见。自此宝玉视袭人更比别个不同,袭人待宝玉更为尽心。
从这一段看来,贾宝玉和袭人都认为他们的云雨之情是很正常的事情。男主人和丫环偷情久了,丫环自然而然的就把自己看着是男主人的“屋里人”了,所以做妾就成了她们生活的希望和理想。然而作妾的机会毕竟是很少的,大部分丫环成长到一定年龄,或配与小厮,或转卖出去嫁人,落到什么样的人手里,她们是没有一点选择权的,就象秋风吹着的落叶一样,随风飘零,至于是落到锦帐之中还是粪堆之上,只有听天由命了。
还有的丫环一买来就是为了以后赚银子的。年纪幼小的丫环,不能够干重活,又没什么技术,还得慢慢的把她养大,那么能够独当一面的又要多少钱呢?对于一些有心计的主人,他们在平时的使唤中,就有意培养丫环的一技之长,比如有的针线活见长,有的灶上的活见长,等她们长大了,有了这个一技之长,可以卖个好价钱,主人不但白使唤了这么多年,还可以狠狠的再赚一笔。
就说在小说《醒世姻缘传》第五十五回中的那个狄员外要寻个全灶,也就是要买一个会做菜的丫环。海岱门里卖布的头冉有一个丫环,年龄十八岁了,脚不十分大,白净,细皮嫩肉的,经过面试、技术考核等程序,很是满意,后经过讨价还价,二十四两银子外加一两介绍费,便拍板成交。这个叫做头冉的卖布的老板,把丫环当作布匹一样做生意,从中捞取不义之财。这种情形的出现必然加剧了丫环生活悲惨的程度。
丫环的社会地位在古代,奴仆的户籍是要打和另册的,即所谓的“贱籍”。入了贱籍的奴仆,世代都是这个身份。当然,在奴仆中也有个三六九等。如果主人地位高,而这个奴仆又得评价宠,则其地位自己不同于一般奴仆。正所谓宰相家人七品官。奴仆如果混得不错的话,比如当上管家、管事之类的,有钱也可以蓄奴婢,这在法律上没有明文禁止。为维护满族统治者的利益,清朝*制定了严禁奴仆逃亡的“逃人法”。
一*六年规定:“逃人鞭一百,归还本主。隐匿之人正法,家产籍没。邻右九甲长乡的,各鞭一百,流徙边远”主人可以对奴婢非刑拷打,任意虐待。康熙二十二年的上谕中说:“朕见旗下仆婢,往往轻生,投河自缢,必因家主责治过严,难以度日,情极势迫使然”,康熙三十七年的上谕中还说:“先时,满洲往往轻毙其家人,朕乃立为差等之罚,今此风则少息矣”。
而奴仆打平民则罪加一等。《大清律》卷二十七《刑律》这样规定:凡奴婢殴良人。至笃疾者,绞监候,死者,斩监候。唐朝鱼玄机因误杀了婢女被处斩刑,按唐律其实并不当斩,只可惜碰上了酷吏,红颜薄命。
按照唐律,主人杀奴婢可以减罪四等,故意杀奴婢仅处徒刑一年,过失杀奴婢无罪。而奴婢殴伤主人,即使是过失伤主,也要被处以绞刑。部曲奴婢为主隐,皆勿伦。疏议曰:“部曲奴婢,主不为隐,听为主隐,非谋叛以上,并不坐。”“诸部曲、奴婢告主,非谋反,逆叛者,皆绞。”除“十恶”罪外,奴婢不许告主。否则处以绞刑。
《大清律》里“官员打死奴婢,仅予罚俸;旗人故杀奴婢,仅予枷号,较之宰杀牛马,拟罪反轻”。《红楼梦》里面的仆人丫环,可以随便打的。参见惜春说的话:“你们带她(入画)出去,或打,或杀,可卖,我一概不管。”《醒世恒言》里也有一个故事,一个主人喜欢虐待仆人。其它仆人都逃走了,但有一个“义仆”对他不离不弃,后被主人家打死。事后主人虽很后悔,可是也没用了。这个主人并没有受到惩罚。
虽然丫环地位较低,但在有钱人家当丫鬟比在家种地还是舒坦的多,每月还有月钱可领。《红楼梦》中丫环被赶出府就是一种惩罚。纵观整本《红楼梦》,如袭人、小红之类千方百计讨好主子,以寻得立足之地的丫环不甚枚属。不管她们是出于有心还是无意;无论她们的手段正当与否,从本质上而言,这都只是她们为了生存而不得不做出的选择。
文学形象古代小说里常有一些丫环的形象出现,如《白蛇传》中的青蛇,《西厢记》中的红娘,《红楼梦》中的麝月、袭人、晴雯等,尤以《红楼梦》刻画丫环的形象比较出色。
在古代花多少钱可以买一个丫鬟
在古代,丫鬟长大以后,有几种出路:一是男主人收为小妾;二是直接配与同样身份的小厮;三是转卖嫁人。
我国古代生产工具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下,加上官僚和地主对土地兼并严重,无地农民和小手工业者的生活相当困苦,面对时有发生的天灾人祸,卖儿卖女现象就十分普遍。一旦自己的儿女卖给别人,就没一点*和人身*,终身甚至世世代代为人奴,生活是相当悲惨的。
一般来说,男孩买来做小厮,女孩买来做丫鬟,在一个地主或官僚家里,会有很多小厮和丫鬟。
丫鬟长大以后,有几种出路:一是男主人收为小妾;二是直接配与同样身份的小厮;三是转卖嫁人。第一种情况对于丫鬟来说是好的结果,因为买得起丫鬟的人家,毕竟是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的,作为男主人的小妾,以后会衣食无忧的,这对于古代的无产者来说是解决了一个天大的问题。
还有一个重要的隐性问题,就是丫鬟养到二十多岁要放出去时,已经在主人家呆好多年了,被男主人骚扰是很正常的事。《醒世姻缘传》第五十五回,说狄员外要买个全灶(有一定厨艺)的丫鬟,童奶奶找媒婆介绍了别人转卖的,感觉符合狄员外的条件,准备试试这个丫鬟的手段时,童奶奶问:“你那家子曾收用过了不曾?”丫鬟道:“收过久了。”童奶奶问:“没生下什么?”丫鬟说:“也只稀哩麻哩的勾当,生下甚么!”可见,当时男主人占丫鬟的便宜是很正常的、被当事人和社会都认可的事情。
古代男人与丫环婢女发生性关系也有限制
有人问,中国古代男子娶妻纳妾包二奶有没有规定?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古代不仅对男子娶妻纳妾有规定,而且对男子包二奶也早有规定,就是对九五至尊的皇帝立后纳妃也有明文规定。这方面早的记载出于《礼记》:“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可以说这是古代帝王后宫有文字可查的早的妻妾“标准配置”。当然古代帝王一人可以包多少二奶也就一目了然了。
其实,皇帝大婚,立后纳妃,本来就是帝王们拥有的特权之一,所以,历朝历代的皇帝一生可以临幸多少女人,确实临幸过多少女人,谁也不说准。说到底,历朝历代的“第一男人”并不按标准配置执行的。即便有的古代婚姻史专家翻遍了二十四史,阅尽了正史野述,后得出的也是模糊结论,“多者万计,少者逾千”。
在古代,不仅是帝王荒淫,可以后宫拥有三千佳丽,即便是普通男子,也是可以讨几房老婆的。常为人们津津乐道的“五日之御”,说的就是五天一个循环,夜夜有不同女人陪睡。晋代时期豪富石崇,家蓄美女数千,供其与朋友淫乐享受。众所周知的《金瓶梅》中的公西门庆,整日花天酒地,潘金莲、李瓶儿、春梅这些妖艳女子轮流上阵,忙得他整日不亦悦乎。虽然有这样典型的风流案例存在,但是,这不能否定古代有这方面的规定。
实际上,古代男子的性行为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即使是诸侯,纳妾的数量也有规定,“五日之御”只是诸侯的特例,特权。《春秋公羊传·庄公十九年》:“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诸侯一聘九女。”即此“诸侯一娶九女”说法的原始出处。从这里可以知道,诸侯一下子就能娶到九个女子,是沾了原配的光。原配娶来时,两个“媵”,也就小妾,会跟她一起过来,而“媵”又有两个陪嫁女。这样原配与两个“媵”,加上各自己所带的陪嫁女,就是九个女人了。
这是对诸侯的纳妾的规定,其他男子可没有这样的美事。虽然有“一夫多妾”的说法,但一般官员想多纳妾也非易事,而“庶人”则干脆禁止纳妾。汉代史学家蔡邕所著的《独断》称,“卿大夫一妻二妾”,除非有特殊贡献,才可以多娶八个妾,“功成受封,得备八妾”。有点文化和身份的人,可以娶一个妾,即“士一妻一妾”。普通老百姓是不准娶小老婆的,“庶人一夫一妇”,和现在一样,是一夫一妻制。
即使够资格纳妾,也不是一生随时都可以纳妾的。在明朝时期,亲王一级的,“许奏选一次,多者止于十人。”世子及郡王则少多了,一下子减了一多半,即“额妾四人”;而且一生一般就是一次,除非无后,才可择二次。元朝时期大概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明文规定庶人不得娶妾的朝代。据《元史·良吏》的“列传第七十八”记载的第一个“良吏”叫谭澄,是元世祖忽烈当政时主管农业部门的高级官员,“入为司农少卿,俄出为京兆总管”。所谓“良吏”,用今天的话是“心系人民的好官”。谭澄之所以得到当时老百姓的尊敬,是因为他不只真心实意在帮助庶民兄弟解决温饱问题,还为他们的香火着想,斗胆上书允许庶人纳妾。谭澄谏言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宜令民年四十无子听取妾,以为宗祀计。’朝廷从之,遂著为令。”如果不是谭澄上书忽必烈,元朝的普通男人一辈子恐怕都别想有纳妾讨小之艳福。
明朝与汉、唐一样,是中国历史上性观念较为开放的朝代,比宋、元时期宽松多了,所以明朝的帝王大多荒淫无度,然而,朝廷却对民间的男女关系控制则从紧,庶人娶妾也是不许的。到了嘉靖年间,朝廷才放开纳妾的限制,“至于庶人,必年四十以上无子,方许奏选一妾。”但如果谁敢偷偷纳妾,则要受皮肉之苦,要被痛抽四十皮鞭:“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违者笞四十。”
在古代,家中的丫环婢环可以和男主人发生性关系,这似乎成了中国古代家庭里的一条“潜规则”。而中国古代男子也就当然地把丫环婢女纳入自己的小妾序列。古典名著《红楼梦》第六回中,“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对象便是丫环袭人,“宝玉亦素喜袭人柔媚娇俏,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遂和宝玉偷试一番,幸得无人撞见。”连袭人自己都觉得给宝二爷“试试”是正常的,那当然宝玉就把袭人作为自己的贴身小妾了。
《红楼梦》中贾宝玉初试云雨,就是在他的贴身丫鬟袭人身上试的,从书中看来,贾宝玉和袭人都认为这是很正常的事情。男主人和丫鬟偷情(有时也未必叫着“偷”)久了,丫鬟自然而然的就把自己看着是男主人的“屋里人”了,所以做妾就成了她们生活的希望和高理想。然而作妾的机会毕竟是很少的,大部分丫鬟成长到一定年龄,或配与小厮,或转卖出去嫁人,落到什么样的人手里,她们是没有一点选择权的,就象秋风吹着的落叶一样,随风飘零,至于是落到锦帐之中还是粪堆上,只有听天由命了。
那么,在古代买一个丫鬟得化多少钱呢?文学艺术是现实生活的真实反映,就以明朝末年小说家西周生的长篇白话小说《醒世姻缘传》里的故事为例,看看那时间一个人的价格是多少吧。
第三十六回说有个叫沈善乐的裁缝,给别人做衣服做坏了,没办法只有将一个十一岁的女儿喜姐卖了偿还别人银子,沈家“足足要银七两”,谁知“领了几家,出到四两的便是上等的足数”,由于后来女善人晁夫人“看得中意,先出四两,添到五两”,已经是买个好价钱,看样子当时花四两银子就可以买到一个普通的丫鬟。
这里说的是年纪幼小的丫鬟,不能够干重活,又没什么技术,还得慢慢的把她养大,那么能够独当一面的又要多少钱呢?对于一些有心计的主人,他们在平时的使唤中,就有意培养丫鬟的一技之长,比如有的针线活见长,有的灶上的活见长,等她们长大了,有了这个一技之长,可以卖个好价钱,主人不但白使唤了这么多年,还可狠狠的再赚一笔。第五十五回讲狄员外要寻个全灶――会做菜的丫头,海岱门里卖布的头冉有一个丫鬟,年龄十八岁了,脚不十分大,白净,细皮嫩肉的,经过面试、技术考核等程序,很是满意,后经过讨价还价,二十四两银子外加一两介绍费,成交。
由此可见,在明朝买一个丫鬟,根据年龄的大小和技术水平的高低,价钱在银子四两到二十四两之间,明朝的一两银子折合现在的人民币是多少呢?有人通过以黄金的价格作为基准和使用米价作为基准,来进行推算,得出明末一两白银折合现在的人民币是五百元。也就是说,在明朝买一个丫鬟,低需四两银子合现在人民币两千元。
除了买一个普通的丫鬟外,现在的两千元在那时还能够做些什么呢,据说明代一个平民一年的生活只要一两半银子就够了,如果粮食自给自足,钱只用来买点柴米油盐的话,一年七百五十多块钱过日子是挺苦,不过也不是不可能,老一辈和现在贫困地区的人们,他们也曾经经过或者正在过着这样的日子。
由此看来,两千元的身价,还是可以够一家人应付一阵子的了。写到这里,才感觉到用价格计算人的价值时,一个人的价值是如此的低,可生活就是这么残酷,这正是活生生的历史事实。
古代一个丫鬟,偶放一屁,恰好被主人听见。主人以为放屁不雅观,非要打丫鬟的屁股。当主人看到丫鬟的美白的皮肤后,便把丫鬟给强奸了。一天,丫鬟又来找主人。主人问:“何事前来?”丫鬟说:“我又想放屁了。”被强奸是一件痛苦的事,可是一个丫鬟为何从*强奸发展到了主动送奸?显然是被强奸的快感在作怪。还有一个故事讲:一个小偷去一家偷东西。发现女主人在裸睡,于是,淫心大发。女主人一阵挣扎,小偷以为要喊人。十分惊慌。不料,女主人却说:“贼哥哥,你是什么时间来得。
一位智者说:“强奸一次是强奸,强奸多次是夫妻。”很多人在第一次被强奸时,感到痛苦。可是,几次被强奸后却成了夫妻。可见,强奸带给的快感,是一种神气的力量。一个宫女被齐桓公强奸,这对于拔腿无情的帝王来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可是,对于得到快感的宫女来说却耿耿与怀的大事情。齐桓公老年,被人用围墙围困。当他快要饿死的时候,一个宫女爬过围墙,来到他的身边。齐桓公问宫女:为何对自己这么好?宫女说:“我就是那个被你强奸过的宫女。”类似宫女“一日被奸百日恩”的现象,在生活决非个别现象。
强奸带来快感,在生活中是很正常的事情。生活就是充满神奇,当一个人或一群人第一次被压迫时,可能大喊大叫,难以忍受。可是,一个人或一群人屡屡被压迫的时候,他们可能会长期被压迫,产生被压迫的快感来。从古至今,从中到外,压迫人民一次的是贼,如果长期或一贯压迫人民的人,却会成为受爱戴的大救星。
花袭人,金陵十二钗“又副册”排行第二,原名珍珠(另一说蕊珠),从小因家贫被卖入贾府,原系贾母之婢,后又服侍史湘云几年,贾母溺爱宝玉,恐宝玉之婢不中使,又素喜袭人心地纯良,恪尽职守,将她予了宝玉,宝玉知其姓花,便从陆游诗句“花气袭人知骤暖,鹊声穿竹识新晴”中取“花袭人”三字作她的姓名。
进而探讨古代丫鬟的一般来源(来历)
第一种:奴隶
婢女一词源于奴隶,而其初来源也正是奴隶。一些在战争中的俘虏成为阶下囚以后,便在敌国的统治下为奴为婢。也就是说,成为婢女是一种刑罚,适用于罪犯,也同是婢女的初来源之一。亦有由周边国家将婢女进贡给中原政权作为贡献品。也有将罪犯及其家属没入为奴。这样的奴婢也占相当数量,凡是犯了重罪的罪犯,往往家产充公,家属发给“披甲人”为奴。《大清律》规定: “谋反及大逆之家属,男年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给付功臣之家。”
第二种:贫苦人家无奈之举——卖
中国古代生产力水平低下,加上官僚和地主对土地兼并严重,失去土地的农民和小手工业者的生活相当困苦,面对时有发生的天灾人祸,卖儿卖女现象就十分普遍。袭人就是这种情况。还有《醒世姻缘传》第三十六回中说有个叫沈善乐的裁缝,给别人做衣服做坏了,没办法只有将一个十一岁的女儿喜姐卖了偿还别人银子,沈家“足足要银七两”,谁知“领了几家,出到四两的便是上等的足数”,由于后来女善人晁夫人“看得中意,先出四两,添到五两”,已经是买个好价钱,看样子当时花四两银子就可以买到一个普通的丫环。
人口贩卖是普遍、常见的婢女来源,有被生活所迫的父母贩卖,有被生活潦倒的丈夫被贩卖,有被土匪诱拐而被贩卖(多为儿童),更甚者有专门培养年幼男女,一段时间后即卖人作婢仆。《红楼梦》中的香菱,三岁那年元宵,在看社火花灯时被家奴霍启看护不当而被拐子拐走,养大后先是被卖给公子冯渊,后来呆霸王薛蟠打死了冯渊,把香菱强买去做小妾。
第三种:大户人家——送
古代丫鬟的地位低下,全无自主可言,主人可依己之好恶随意处置,因而赠与上级、好友等在当时亦属平常之事。晴雯就属此类:晴雯自幼失去父母,不知姓氏,是管家赖大家买来送给贾母的,贾母又给了宝玉。
二、丫鬟与主子的关系
第一:袭人之于宝玉——温柔贤淑、伶俐体贴
在生活上,袭人对宝玉无微不至的照顾已达到了天衣无缝、滴水不漏的程度。“跟着贾母就眼里只有贾母,跟着宝玉就眼里只有宝玉”,她把怡红院打理的井井有条,掌管宝玉的衣服头面、四季穿戴、饥渴寒暑,诚然一个母亲式的成熟。就如她所说的,这院子离了她一天便乱了套。
宝玉作为贾府未来的接班人,贾府的荣辱兴衰系他一身。但宝玉性情怪癖,不喜读书。袭人对宝玉总是千依百顺,唯独对宝玉思想和意识上偏离封建正统观念、出格的言行时时给予规劝,常常逆其意而劝谏宝玉。“哪一日,哪一时,我不劝二爷”的话,完全符合封建社会对于人的礼教要求,袭人也许想不到这么深,她只为了她心中的贾宝玉,为了她与贾宝玉的将来,为了她的长久富贵。作为一个奴婢,服侍主子日常生活也就罢了,但她却心思如此伟大。
第二:袭人之于贾母、王夫人——谦虚谨慎、尽职尽责
“沉重知大礼”,“行事大方老实”,“模样那自然没得说,说话见人和气里头带着刚硬要强,这个实在难得”,王夫人甚至说她比宝玉还强十倍。她一个丫头能在主子中获得如此评价实在不易。袭人以前曾在贾母跟前服侍,因见她伶俐、温柔、和顺便给了宝玉。袭人“服侍贾母时,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如今服侍了宝玉,心中眼中只有一个宝玉”。
第三十三回“宝玉挨打”后,王夫人叫人回话。袭人回道:“论理,我们二爷也须得老爷教训两顿。若老爷再不管,将来不知做出什么事来呢”。当王夫人听袭人的一席话后道“我的儿,你这话说的很明白,和我心里想的一样”,好似找到了“知己”,又点头又拉袭人的手表示出极喜爱的样子。并且又说道:“我就把他交给你了,好歹留心,保全了他,就是保全了我。我自然不辜负你”。
第三:袭人之于贾政——忠心而又圆滑(和稀泥)
贾政是这个封建家族的大家长,贾宝玉是未来贾府的接班人,偏偏宝玉喜欢的是胭脂女红,讨厌的恰恰是仕途经济。这当然使袭人“日夜悬心”,那份辛苦“只有灯知道罢了”,她不如薛宝钗,说不出太多的大道理,只能采用见缝插针的办法,使出浑身的解数,时时刻刻不忘提醒贾宝玉的功名与学习。“你好歹做个认真读书的样子,讨得老爷的欢喜”,“情切切良宵花解语”中,她甚至采用了撒娇的方式来要挟贾宝玉,来了个约法三章。
三、丫鬟地位的改变
丫鬟们虽然出身卑微,但一旦当上亲侍的大丫头,就会给予较好的待遇和尊贵的地位,这便是众奴仆眼中高高在上的“副小姐”。地位低下的奴仆们见了她们也口口声声的“姑娘姑娘”地喊着,就连高贵尊荣的主子们有时也很尊重她们。但她们同时又具有半主半奴行事的复杂性,因为她们一方面直接服侍着主子;一方面也得接受众奴仆们的服侍并管理众仆,在主子与奴仆中周旋。然而袭人在这点上却做得四处逢源八面玲珑,在主子与奴仆之间做的妥帖周全。《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中袭人的判词是:“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可知她后是嫁与琪官蒋玉菡。
可见,做丫鬟是提高地位的途径之一。这主要得看丫鬟所服侍的是怎样的主子以及和主子的关系如何。如果主人地位高,而这个丫鬟又得宠,则其地位自然不同于一般奴仆。丫鬟长大以后,大抵有三种出路:一是被男主人收为小妾;二是直接配与同样身份的小厮;三是转卖嫁人,同沦为男主人的小妾。
中国古代不少丫鬟都是跟小姐一辈子在一起的,在小姐出嫁之前一直伺候着小姐,小姐出嫁之后往往也跟着一起到夫婿家,称曰陪嫁。有时要是遇到那种无良的丈夫,那些陪嫁过去的丫鬟通常都会被染指。身份也会变成妾或者干脆没有~
丫鬟这种陪嫁制度通常都是女性的一方担心女儿寂寞、受欺负或者身边没有趁心的人等等而安排的,所以那些陪嫁过去的丫鬟通常都是和小姐共荣损的。往往小姐被丈夫家冷落后,丫鬟也会跟着被冷落,小姐要是被欺负,丫鬟也同样会被欺负。只有极少一部分丫鬟被宠信而小姐被冷落的情况发生,而后果常常是丫鬟背叛小姐转而去依附强大的男性,由此可见中国古代缠绕着女性之间的那种深深的无奈!
可以说在古代中国丫鬟和小姐是命运共同体,但是也不全是。丫鬟依附小姐是为了生存,但是有时为了更好的生存也有不得不背叛小姐去获得男方的宠爱。但是有些有情有义的丫鬟却甘愿和小姐同生共死的,这类的丫鬟很伟大。相信环绕着她们之间的不单单是主仆之情,也有些姐妹之情或者一些更加升华了的感情在内吧(我绝对认为这种感情不是所谓的爱情,爱情太暧昧!)
意思不能很好的表达,也不知道大家看没看明白,总之我是很倾慕这种感情的——不离不弃生死相随。
结语:通过以上的文章,相信大家一定对于古代的文化习俗会有更多的认识。其实,丫鬟也是人,她们也应该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所幸的是如今社会人人平等,大家都可以大胆的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所以,与其不断埋怨争吵,不如好好珍惜这些来之不易的爱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