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球是什么 板球应该怎么打

  随着现在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喜欢通过各种运动后,来帮助自己达到强身健体的效果,不得不说这些也的确是非常健康的一种方式,现在的各种运动让人眼花缭乱,那么你知道板球吗?想要更深入的了解板球吗?现在就赶紧来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目录

  1.板球是什么 2.板球的比赛规则

  3.板球的技巧是什么 4.板球的装备有哪些

  5.板球的场地要求是什么 6.板球比赛有哪些

  7.打板球的好处是什么 8.板球和棒球的区别

  板球是什么

  板球(cricket),又名木球,一向给人称颂为“绅士的游戏”(gentleman's game),是一项崇尚体育精神(sportsmanship)和“公平比赛”(fairplay)的运动。板球起源于英国,盛行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孟加拉、尼泊尔等国家。

  据说早在13世纪,英王爱德华一世就曾在英格兰东南部的肯特参加过类似板球的运动。板球被誉为贵族运动,亨利八世称板球为“国王的运动”。直至今日,板球还是被看成中产阶级的运动。

  虽然出身高贵,英国目前正在采取措施,普及板球运动。过去近20年来年来,澳大利亚一直是板球运动的霸主。

  但英格兰的实力正在回升,更因为几个球员外形俊朗,吸引了一大批年轻的球迷捧场。 板球项目是锻炼手眼的协调能力,集上肢动作控制能力、技巧与力量为一体的综合性运动。比赛项目为团体赛。

  板球的雏形可以追溯到12世纪。1300年左右的英格兰便有爱德华一世之子爱德华王子进行一种叫做“creag”运动的文字记载。

  1598年的资料显示,位于吉尔福德的皇家文法学校(Royal Grammar School, Guildford)里已有学生参与板球运动。这通常被认为是板球在英文中的首次提及。

  “板球”(cricket)一词似乎有许多来源,可能由早期的板球球棍一词衍生而来:古法语“criquet”(意为某种短棍),或佛兰芒语“krick(e)”(意为棍、棒),或者古英语“cricc”、“cryce”(意为仗、杆)。

  另外,法语“criquet”似乎由意为教堂内供人跪着祈祷的长矮凳的佛兰芒语“krickstoel”而来,由此象征早期板球使用的仅有两个直立门柱且长而矮的三柱门。

  由17世纪中叶开始至18世纪,板球从儿童游戏逐渐转变为成年男性之间进行的赌博运动。

  而早期的两根门柱与一根长横木,在肯特郡的塞文奥克斯(Sevenoaks)板球俱乐部发展成为三柱门,即三根门柱和两根横木(民间传说的原因是曾有一位投手不断地将球投入两门柱之间,但由于速度太快,无人能够确定)。

  萨里郡(Surrey)的老寇斯顿(Old Coulsdon)举办了第一场使用三柱门的板球比赛。充满自信的寇斯顿和凯特兰(Coulsdon and Caterham)队旨在击败英格兰的任意十一人,于1731年举办了日益火爆的擂台挑战赛。

  1750年左右,汉普郡的翰伯顿(Hambledon, Hampshire)建立了一支板球俱乐部。1788年,玛丽勒本板球俱乐部(Marylebone Cricket Club, MCC)制定了第一套规范英格兰各郡之间板球比赛的板球规则。

  板球的比赛规则

  有两条规则是将球队的操守及责任放在队长的身上。

  队长的责任

  在任何时候,队长也必须令比赛是根据规则及板球精神下进行。

  球员的操守

  假若球员并未依从裁判的指示,或以言语或行为批评裁判的决定,或表示不同意,或其一般的行为引致活动声名狼藉,裁判须立时通知另一裁判、球员的队长,并指示队长做出相应的行动。

  公平及不公平的比赛

  根据规则,裁判为惟一裁决者定论比赛是公平与否。

  于任何时间,裁判可暂停比赛,并要求队长在适当时候下履行其职责。

  裁判被授权调停以下事项

  浪费时间;

  破坏球道(the pitch);

  危险及不公平的投球;

  干扰赛球;

  任何行为被视为不公平。

  比赛的精神包括要尊重

  对手;

  球队及队长;

  裁判;

  板球的传统价值。

  违反比赛的精神

  对裁判的决定,以言语、行动或手势表示不满。

  对对队或裁判说出辱骂性言语。

  6. 球员在未经允许下进场

  如果球员犯了上述5(b)情况,当回到场区比赛,并接触比赛中赛球

  (i) 该球立即成为死球,裁判并须加5分予攻方,见规则42.17(罚分)该球不须计算入该回合的其中一球。

  (ii) 裁判必须知会另一裁判、防守队队长、击球员,及在可行情况下,通知攻方队长有关原因。

  (iii) 裁判须于可行情况下,向防方负责人及比赛机构报告有关事项。而该监管机构须对有关队长及队员采取适当行动。

  7. 跑手

  球员作为跑手代替击球手必须为攻方的球员,并在可行情况下,当于该局内击球。该跑手须穿著保护衣物并手持有球板。

  8. 击球手作为跑手踰越法律

  (a) 作为跑手击球手必须履行规则。除在特殊情况下,他可作为跑手,否则,他会被视为击球手。见上述7及规则29.2(击球手范围)

  (b) 跑手的任何犯规行为将被视为击球手本身犯规而受罚。由其是如跑手是触犯规则33(触球)及37(阻碍比赛)或38(截杀run out)而出局

  (c) 当捕手一方的三柱门已被打落,而击球手亦已离开范围,根据规则38(截杀)39(持球撞柱stumped)被视为出局,无论跑手在任何位置,跑手与击球手在出局前,所得的分也不被计算在内,但由坏球(no ball)及偏球(wide)所得的罚分须计算在内,见规则42.17(罚分)

  (d) 当击球手及跑手均为非攻击球员

  (i) 他必须遵守规则33及37,否则会被遂离场。

  (ii) 他须听从击球手一方裁判指示站立而不可干扰比赛。

  (iii) 如果违反不公平比赛,他同样须接受惩罚。

  9. 击球手离开场地或退下

  击球手可于局内任何时候退下,但须告知裁判击球员退下的原因。

  (a) 假若击球手的退下是由于生病、受伤或是其它无可避免原因,根据下列(c),他有权重新开始未完成之一局。但假若因任何原因他不开局,该球员则被记录为“退下,非出局”。

  (b) 假若击球手并非因上述(a)的情况而是其它原因退下,须得对方队长同意,否则不可重新比赛。基于任何理由他并未开赛,则记录为“退下,出局”。

  (c) 假若击球手于退下后重新开始,他必须待其它球员出局或其它击球员退下后才可进入。

  10. 击球手开局

  当击球手踏上赛场,已被视为开局。

  蓄意侵犯或阻碍击球手

  除了上述(4)外,防守球员不论用言语或行为,尝试故意在击球手击球后去侵犯或阻碍任何一名击球手,均被视为不公平。

  (a) 任何一方的裁判均可裁决该行为是否故意,

  (b) 任何一方裁判如认为守方球员的行为为故意,他必须作出以下表率。

  (i) 立刻宣布为死球;

  (ii) 通知防守队长及另一裁判有关宣布死球原因;

  (iii) 击球手无须被判出局;

  (iv) 加攻方5分。在这情况下,无论击球手已成功交叉与否,攻方的得分会被记下。(见规则18.11);

  (v) 于投球手一方的裁判必须通知防守队队长有关行动的原因,并在可行情况下,通知进攻队队长;

  (vi) 该球不被算在该回合内;

  (vii) 击球手须决定他们其中一位去接下一球;

  (viii) 裁判们须向守方领队及主办当局报告有关事宜,并由有关当局做出适当行动。

  危险及不公平投球

  (a) 投快短球

  (i) 于投手一方的裁判须根据重复次数、高度、方向判断所投出的球是否危险及不公平,或会否对击球手造成身体伤害。击球手的保护装备及技术亦须加以考虑。

  (ii) 若当击球手站直时,任何传球高于头部,尽管不构成身体伤害,必应包括为(i)之内。裁判须判定该球为坏球。

  (b) (i) 任何长快投球高于站立击球手的腰部,无论会否造成伤害,均被视为危险及不公平。

  (ii) 一长慢投球高于站立击球手的肩部,无论会否造成伤害,均被视为危险及不公平。

  7. 危险及不公平投球──裁判应采取的行动

  (a) 当投球手一方的裁判根据6(a)决定投球为危险及不公平,裁判须判为坏球并当死球时警告投球手,通知另一裁判、守方队长及击球手有关情况。此警告于整局有效。

  (b) 如于该局内有重复的情况,投球手一方的裁判须重复以上程序,并向投球手发出后警告。

  无论投球手有否互换位置,以上警告均持续有效

  (c) 在同一投手于该局内重复以上情况,裁判必须

  (i) 判为坏球

  (ii) 于死球时指示队长换出该投手。该回合须由另一未曾在前一回合投球的投手完成,而其亦不能于下一回合投球。被换出的投手不可于同一局内投球。

  (iii) 向另一裁判、击球手及攻方队长报告有关事项

  (iv) 与另一裁判向守方领队及赛事当局报告有关事项,并采取适当行动。

  蓄意的长高投球

  如裁判根据6(b)认为所提出的长高球为蓄意,便可构成危险及不公平投球,裁判须。

  (a) 判为坏球;

  (b) 于死球时指示队长更换该投球手;

  (c) 重复7(c)的程序。

  守方拖延时间

  守方任何球员拖延时间均视为不公平。

  (a) 如守方队长拖延,或容许其队员拖延时间,裁判如需要立即指示为死球。

  (i) 向队长发出后警告。

  (ii) 通知另一裁判及击球手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