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颗这样的鸡蛋竟要了孩子的命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一名三岁男童食用五香茶叶蛋后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送医不久即不治身亡;对于爱子的死,男童父母怀疑是茶叶蛋所含细菌性毒素超标所致,遂状告涉事茶叶蛋生产厂家以及小卖部。11日,这起案件在高明法院明城法庭开审。庭上,涉事茶叶蛋生产厂家否认指控,辩称男童死前曾在无证医疗机构注射退烧针,其死亡可能是一起医疗事故。生产厂家表示男童父母的行为影响其商誉,将“保留追诉权利”。
事件回放
吃茶叶蛋后男童殒命
失去爱子,母亲马小妹痛不欲生。7月3日上午11时许,在高明区明城镇光明十字路一间小卖部,马女士购买了两包真空包装的五香茶叶蛋,茶叶蛋包装上有“乡巴佬”字样,每包含有茶叶蛋两颗;她将其中一包分给儿子贤仔和亲戚的小孩小英食用;没想到,当天下午2时许,贤仔和小英出现呕吐、腹泻症状。送医后,小英症状逐渐好转,但贤仔却经连续抢救无效,于7月13日死亡。
怀疑是茶叶蛋所含细菌性毒素超标导致爱子死亡,贤仔的父母状告涉事茶叶蛋生产厂家以及小卖部,要求赔偿。
庭审现场
被告一一否认指控
11日下午,高明法院明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原被告双方当庭质证。
庭审现场,面对贤仔父母的指控,涉事小卖部以“(所卖茶叶蛋)符合卫生标准,没有有毒化学成分和致命细菌,不是直接贤仔引起死亡的原因”否认指控,涉事生产厂家更表示贤仔父母的行为影响其商誉,将“保留追诉权利”。
贤仔父母出示报警回执证明他们曾购买并给贤仔食用茶叶蛋,之后贤仔出现不适。生产厂家对此辩称,报警回执与指控没关联,因为报警内容没办法显示贤仔有食用茶叶蛋,即便有也是原告单方面陈述,不能证明吃了其的蛋,更不能证明贤仔因此而死亡或者致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