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人婚姻宜知

单纯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人婚姻宜知

乙肝表面抗原(HBsAg)是乙肝病毒的外壳蛋白,不含病毒的核酸成分,就其本身而言不具有传染性,因此不应将其视为传染性的标志。一般来说,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常有乙肝病毒的其他指标同时存在,表示这个人的血内正携带或存在乙肝病毒感染,但并不能表明当时是否有乙肝病毒在体内活跃复制。因此,一般说来,仅仅乙肝表面抗原1项指标阳性者对周围同志并不构成明显的威胁。

如果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人,同时有乙肝病毒或丁肝病毒在肝内活跃复制,有大量病毒颗粒不时向血液或体液中释放,那么这个人的血液、唾液、精液、乳汁、宫颈分泌液、尿液都可能带有传染性。反映乙肝病毒复制的指标很多,如高滴度的乙肝核心抗原及其核心抗体免疫球蛋白M、乙肝e抗原、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和脱氧核糖核酸聚合酶。第1项指标主要在肝组织内查到;第2、3、4项在一般实验室可检测,如果第2、3、4项明显阳性,其血液等的传染性就可以肯定。如乙肝e抗原阴性而乙肝e抗体阳性,则血液传染性低。所以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及其对象在结婚前最好要查一下乙肝e抗原和乙肝e抗体。乙肝e抗体阳性的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结婚。若乙肝e抗原阳性,需查对方的血,如对方血中乙肝表面抗体阳性,说明对方对乙肝病毒已有免疫力,不易再感染,可以结婚;如对方乙肝表面抗原、抗体和乙肝核心抗体均为阴性,则表明对方对乙肝病毒既未感染过又无免疫力,婚后很易被感染,暂不宜结婚。可按0、1、6方案注射乙肝疫苗,待6个月以后体内产生足够保护性抗体时再结婚,这样处置比较安全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