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后皮肤反应怎么办

一般来说,不同组织器官以及各种肿瘤组织在受到照射后出现变化的反应程度各不相同。放疗后,可能会出现皮肤发红、色素沉着,甚至溃疡形成等反应。那么,放疗后皮肤反应怎么办呢?接下来就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放疗后皮肤反应怎么办

放疗后皮肤反应怎么办

1、注意护理

病人需要注意的是皮肤要充分暴露,避免磨擦;内衣和衣领要柔软、干净,尽量不穿化纤内衣。不能让日光暴晒和风吹,不能用过热的水洗浴,不能用刺激性强的洗涤用品,更不能用手去搔抓。否则会使破溃区变大,而且不易愈合;当然医生会在不同的,反应期做相应的处理。

2、药物治疗

如红肿时,可用一收敛止痒的药物,如薄荷淀粉、氢地油;而皮肤剥脱溃疡的时候,可用一些促进皮肤愈合的药物,如氢地油;如果合并有炎症也可用一些外用抗炎药,如红霉素软膏等。后期的皮肤色素沉着花斑样改变,不必作特别的处理;一般是不可逆的。对于皮肤纤维化变硬,可使用一些软坚化结、活血化淤的药物,如复方丹参片、脉管炎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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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放射治疗的禁忌证

1、放射治疗的绝对禁忌证很少,尤其是低姑息性治疗,如对局部转移灶的止痛大部分有效。但也要看患者和单位的条件决定,一般来讲,晚期肿瘤患者处于恶病质的情况下,可做为放射绝对禁忌证。另外,食管癌穿孔、肺癌合并大量腔积液,也应列为绝对禁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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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凡属于放射不敏感的肿瘤,应做为相对禁忌证;如皮肤黑色素瘤、胃癌、小肠癌、软组织肉瘤、骨软骨肉瘤等;一般行手术治疗后补充术后放疗。急性炎症、心力衰竭,应在控制病情后再做放疗。肺癌需作较大面积照射而肺功能又严重不全时不宜作放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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