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糖精须知

糖精是从煤焦油中提制的一种化学产品,但却不是糖的精华。它的甜度相当于白糖的500倍。糖精虽然很甜,但在食物中放入过多,不仅会出现苦味,而且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危害。

糖精的主要成分是糖精钠,另外还含有一些重金属、氨化合物、砷以及邻甲苯磺酰胺等。糖精钠本身并不被人体吸收,也不会长期存留在人体内;而糖精里的杂质,却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人体健康。长期大量食用,可引起慢性中毒,对胃、肾和膀胱等内脏的粘膜有刺激作用,而且影响某些消化酶的功能,会使人的消化功能减退;也有因糖精一次食用量较大(5克以上)而引起急性中毒的或引起严重的末梢神经炎。所以,对糖精的使用,应予以适当限制。合理使用糖精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对于糖精的使用量,必须严格限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以内。我国规定,在冷饮类食品(冰棍和清凉饮料等)、配制酒、糕点、酱菜等食品中,糖精的最大使用量不得超过万分之一点五,即每千克食品中最多加糖精150毫克,其他食品最好不使用糖精。成年人每天糖精摄入量不得超过0.75克,按体重计,每天每千克体重为2.5毫克;即每天吃入含0.15%糖精的食品(包括冷饮)不要超过1千克。

(2)嗜食甜品的人,不要经常使用糖精制作各种甜食或调配饮料,更不要将糖精当糖果食用。

(3)糖精进入人体后,通过消化器官,即从尿中排出。这个过程会产生不良刺激,对老人、小儿和病人更为不利,所以,小儿、老人和病人最好不要食用糖精及含糖精食品;给婴儿配制乳制品时,应禁止使用糖精。

(4)美国科学工作者对3000多名膀胱患者和近6000名健康人的饮食习惯进行调查,结论是:少量食用糖精,并不增加患膀胱癌的危险;大量食用糖精,患膀胱癌的可能性有所增加;抽烟而又多食糖精的人,患膀胱癌的可能性明显增加。从而建议抽烟者不食用糖精,也尽可能不要食用含糖精的食品和饮料。

(5)不宜吃糖的糖尿病和肥胖症患者,可用糖精代替蔗糖食用,由于糖精不是糖,不会使血内含糖量增加。当然用量也要适当,通常成人每天以59毫克为宜。

(6)在使用糖精时,应该等食品加热后再行加入,加入糖精后,食品就不要再加热,因为加热时间过长,糖精会分解而减少甜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