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痣需要治疗
痣是一种皮肤组织或细胞的畸形发展,大多数在人一生下来时就已经有了,或是在出生后不久渐渐出现;有些会慢慢消失,有些则终生存在或渐渐变大变多。
痣又叫母斑,按成分的不同分为细胞性母斑及血管性母斑。大多数的母斑只是皮肤有变化而已,身体其他各部位则正常,但也有少数母斑是反映内脏或中枢神经的肿瘤或其他异常,这种情况称为母斑症。
常见的细胞性母斑有以下几种:
(1)色素痣:多数在出生时就有.或在幼儿期出现,少数到中年以后才出现。这种色素痣与皮肤平行,多数是无异常的,只有当这些痣上出现鳞屑、结痂、发炎、出血、破皮、糜烂,或突然增大、增厚等情形时.才需切除。
(2)蒙古斑:常见于婴幼儿:黑色或蓝色的色素斑在他们的臀部上出现,通常在孩童期内会渐渐消失.不必治疗。
(3)太田母斑:多数在脸部的一侧出现青灰色、紫灰色或紫褐色斑.分布在眼皮、额头及颊部,甚至口腔颊黏膜、头皮等处,出生就有,渐渐变大、变深,到一定程度后就不再扩大。属性疾病,不必治疗。
(4)老年性黑痣:中、老年人的手背或脸颊会出现黄色小斑点,慢慢扩大增多,最终变成褐色或黑褐色.略凸起于皮肤表面,不需治疗。
治疗痣时多彩用化学腐蚀法、电热灼疗法或冷冻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