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烹调中味精的热稳定性较好

味精在120℃或100℃的温度中长时间加热,会发生分子内失水而生成无鲜味的焦性谷氨酸钠,但在烹调中如以水为传热介质,其水温度最高达到100'C,盖紧锅盖,并在四周密封,以增加锅内压力,则水沸点可升高至102℃左右。故以水为传热介质的烹调方法,如炖、焖、酱等,虽然加热时间较长,有的在2~3小时,其温度也只在100~C左右;以汽为传热介质,在笼内温度也只有102℃左右;以油作传热介质制作菜肴,其油温最高的可达230℃左右,但用此种油温烹制菜肴,加热时间都很短,一般都在2~3分钟。

有关专家进行了试验,若以0.2%的味精水溶液及2%的食盐水溶液,在115℃加热3小时,生成的焦性谷氨酸钠为0.014%,由于生成量太少,故不会影响整个味精的呈鲜味效果。

根据以上分析,在一般菜肴制作过程中,由于高温和加热时间过长,使味精脱水生成焦性谷氨酸钠的可能性很小。这就说明,在正常烹调中,味精的呈味效果不会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