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深闺女子为何会离奇怀孕

  古代很多黄花大闺女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她们的婚姻观也是很保守的,平时很少与男人来往。但是古代深闺女子怀孕,大家觉得奇怪吗,那么处子为何会怀孕呢?古代女人的贞洁为什么比生命还重要呢?她们为何失身只有死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深受日本男性喜爱的变态店铺

  处女能怀孕吗?能,这并非是神话。但在蛮荒时代,怀孕一直是神话中神圣的暗示。在古代,代代相传类似无性而孕的故事,古老的大都是感应怀孕。>>>全球独具特色的情趣酒店

  如伏羲氏的母亲一次在野外踩到了一个巨人的脚印上,受到了感应,并有一道彩虹绕在她身上,于是,她怀孕了,生下了伏羲。黄帝的母亲也是这样,有一天,这位叫附宝的女人看见天上有电光围绕着北斗星,受了感应,从此有了身孕,在轩辕之丘生下了皇帝。

  在古代神话里,处女怀孕是神圣的,是让人膜拜的。没有用发达的思维思考。人的知识越多,科技越发达,想法就越发达。进入文明时代后,人们不相信感应怀孕的荒诞不经说法,人们相信,女人一旦莫名其妙怀孕,必然有奸情,这个是不用怀疑的,没有男人,女人怎么能怀孕呢。

  但在元代,恰有这么一件处女怀孕的奇特事件发生。当时的江苏徐州,有一个农民,家里很穷,但此人并非务农为业,而是替人服兵役谋生。

  这样的男人不是兵痞,就是混子。他家有一个老婆,和妹妹。妹妹已经成人了,但没出嫁。这个男人是类似我们现在所说的雇佣军,算是职业军人。可想而知,这样一个兵痞,是在外混世的,他经常漂流在外,很少回家。

  可以分析出,这样的男人怕的后院失火。有一天,这个兵痞从外面回来,家里发生了一件让他难以接受的事情:他没有出嫁的妹妹大腹便便,居然怀孕了。

  这还了得,这对他来说是奇耻大辱。质问妹妹,妹妹根本不知道为什么就怀孕了。然后他问他老婆,他老婆更不清楚小姑子怎么就莫名其秒怀孕了。兵痞怒发冲冠,要把自己的老婆和妹妹杀了。

  兵痞为什么要杀他妹妹和老婆呢?因为这是奇耻大辱,可想而知,他常年在外,妹妹怀孕,但妹妹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作为过来人,兵痞是清楚的,肯定有男人进了他的家门,进了家里的陌生男人能让他妹妹怀孕,肯定也和他老婆有了苟且之事,这两个女人不敢把事情真相说出来。他怎么能忍下这口恶气,杀人的直接动机倒不是妹妹的丑闻,而是怀疑自己给戴了绿帽子了。

  事情越闹越大,弄不好,是要出人命的。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但这件事动静太大。街坊四邻知道了。有一个老太婆,很奇怪,老太婆对兵痞说,作为你近的邻居,只有一墙之隔,从来没发现有其他男人进家门,也没发现你老婆和妹妹与外人来往,为什么会怀孕呢?那时候,人们不在相信感应怀孕的离奇之说。老太婆像侦探一样询问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来,老太婆终于知道兵痞妹妹怀孕的真相了。

  兵痞曾经在服兵役期间,回来一趟,临出发的时候,和老婆行夫妇之礼,事后,嫂嫂到便盆里方便了一下,过了一会,妹妹怕嫂嫂孤单,于是就来陪伴自己的嫂嫂,在同一个便盆方便了。结果便盆上的精子进入了这个女孩的身体。也就是说,这个处女怀的孩子,是他父亲的骨肉。其实,兵痞妹妹肚子里的孩子是兵痞自己的。

  中国古代女子贞操观

  宋代始,贞节观愈演愈烈

  对于妇女的贞节,鲁迅先生在《我之节烈观》一文中说:“古代社会,女子多当作男人的物品,或杀或吃,都无不可;男人死后,和他喜欢的宝贝、日用的兵器一同殉葬,更无不可。后来,殉葬的风气渐渐改了,守节便也渐渐发生。但大抵因为寡妇是鬼妻,亡魂跟着,所以无人敢要,并非要她不事二夫。这样风俗,现在的蛮人社会里还有。中国太古的情形,现在已无从详考,但看周末虽有殉葬,并非专用女人,嫁否也任便,并无什么制裁。由汉至唐也并没有鼓吹节烈,直到宋朝,那一班‘业儒’才说起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话,看见历史上‘重适’两个字,便大惊小怪起来。”

  妇女贞节观念,宋代以前的统治者都倡导过,但是并非视为十分严重之事。

  比如秦汉时期,当时,在理论上有刘向的《列女传》、班昭的《女诫》以及《礼记》的独立成书加以倡导。在实行时,统治者还采取一些行政与法律措施。像秦始皇就曾在泰山、会稽等地刻石提倡贞节:“男女礼顺,慎遵职事,昭隔内外,靡不清净。”“饰省宣义:有子而嫁,倍死不贞。防隔内外,禁止淫佚,男女洁诚。夫为寄,杀之无罪;男秉义程,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并且,为褒奖巴清寡妇,秦始皇修筑怀清台,以劝导贞节。《史记·货殖列传》记载:“巴蜀寡妇清,其先得丹穴,而擅其利数世,家亦不訾。清,寡妇也,能守其业,用财自卫,不见侵犯。秦始皇以为贞妇而客之,为筑女怀清台。”

  西汉宣帝也效法秦始皇,于神爵四年(公元前五十八年)诏赐贞妇顺女帛。东汉安帝也曾于“开初六年二月,诏赐贞妇有节义谷十斛,甄表门闾,旌显厥行”。

  虽然如此,但从总体上看,从秦汉以来一直到宋代程朱理学兴起之前,对妇女的贞节观念还是较为宽泛的,寡妇再嫁决不会被视为不符合礼教的规范而严加指责或禁止。

  如前汉朱买臣妻离婚再嫁,是个人人皆知的故事,况且朱买臣发达后,还优厚地对待前妻夫妇。的《孔雀东南飞》,焦仲卿妻被罗母休回娘家后,也无人嫌弃,反而是太守、县令一再遣媒议婚。到后汉,寡妇或弃妇再嫁更视若为常,如的蔡文姬,嫁三次,也并没有被人们轻贱,可见汉代对贞节观是较为淡薄的。

  魏晋南北朝时,社会分裂、动乱,从宫廷到地方,普遍滋生及时行乐心理,世风乱杂。因此,无论统治阶层还是有名望的学者,都对贞节观念提出肃严之策,提倡诏旌门闾。

  如北齐时的《羊烈家传》说,一门女子不许再醮。女子寡居且无子的,均出家为尼。

  晋书《列女传·跋》说:“盖女人之德虽在于温柔,立节垂名咸资于贞烈。”

  在元代,虽然皇族统治阶层淫风大盛,选女纳妾,后宫充斥,但是,另一方面却又竭力宣扬妇女贞节观念,对女子贞节的要求比之宋朝有过之而无不及。在《礼记》和《孟子》两书中,有过嫂弟之间不直接从手上接受物品的说法,即“男女授受不亲”。这种古时的礼节在元代极为重视,至于妇女不能与丈夫之外的第二个男人接触,以及丈夫死后妻子必须守节,那就更是天经地义的事了。《节妇马氏传》中记有这样一个故事:马氏于“大德七年十月,乳生疡。或曰:‘当迎医,不尔且危。 ’马氏曰:‘吾杨氏寡妇也,宁死,此疾不可男子见。’竟死。”体肤给男子看见,都认为污辱,是玷污贞节,可见男女泾渭之分明了。元末还有一件殉节的事,令人愤而不平。元将潘元绍有妻妾七人,他领兵抗明,被明兵围困于姑苏城内,潘元绍对七位妻妾说:“我受国重寄,义不顾家,恐有不测,诫若等宜自引决,毋为人嗤也。”七个妻妾一个个自缢而死,以身殉节,而潘元绍非但没有以身殉国,反而降了明朝。明朝是奖励贞节力的时代。

  洪武元年,明太祖曾下过一个诏令: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明《会典》)

  寡妇守节,不但本身可以记其事迹,赐于祠祀、树坊表,表彰节妇烈妇,而且可以免除本家的差役,哪个女子能不守节,哪个本家能不劝导寡妇守节?一时守节风盛,空前绝后。一部《二十四史》中,节烈妇女多的,莫过于《明史》了。《明史·列女传·序》中说:“明兴著为规条,巡方督学,岁上其事。大者赐祠祀,次亦树坊表,乌头绰楔,照耀井闾,乃至于僻址下户之女,亦能以贞白自砥。其著于实录及郡邑志者,不下万余人,虽间有以文艺显要之节烈为多,呜呼,何其盛也,岂非声教所被,廉耻之分明,故名节重而蹈义勇欤?今掇其尤者,或以年次,或以类从,具著于篇,视前史殆将倍之——然而姓名洇灭者尚不可胜计。存其什一,亦足以示劝云。”

  《二十四史》中的妇女以及《列女传》等书中得以记名列传的妇女,《宋史》五十五人;《唐书》五十四人;《元史》达一百八十七人。而清朝人撰写的《明史》中,所记载的节烈妇女竟“不下万余人”,择其中优胜者,也还有三百零八人。明代贞节观之倡导,可想而知。并且,守节要守得苦,尽节要尽得烈,妇女贞节之惨烈,令人瞠目结舌。

  如烈妇蔡松阳,嫁给叶三为妻,叶三贫寒,砍柴为业。蔡氏小心敬事。叶三久病,她更是纺织换药,悉心照料。叶三临死前,拉着她的手说:“趁我还活着时,你改嫁,不是少受三年苦吗?”蔡氏听了,梳洗换衣,袖里藏刀,上前对丈夫说:“我先嫁了。”说完自刎而死,叶三大吃一惊,也死了。

  又如金华方氏,她丈夫袁坚嗜酒败家,死后葬于城北濠上。方氏贫困无所依,就在丈夫的墓穴边放一口棺材,睡在里面,渴了出来到濠沟里喝点水,不久,死在棺材里。

  还有像戚家妇,新婚之夜丈夫暴死,戚氏哀哭一场,投门外江中而死,留下诗一首:“画虎虽成未点睛,百年夫妻一宵情。欢声方举哀声恸,贺者才临吊者泣。孔雀屏前灯隐隐,鸳鸯枕上泪盈盈,从来不识儿郎面,独抱冰心照水心。”

  明《列女传》中,这样的事例举不胜举,守节已成为妇女的迷信与教条,“妇道唯节是尚,值变之穷,有溺与刃耳”已被中国女性视为信条,置信不疑。

  有的妇女遇上火灾或水灾,因不能抛头露面,有失闺训,只得固居内室活活烧死。如果恰逢被男子救起,而自己的手足、身体碰触过男子的手或身体了,或是与男子同坐一条船,也被看作有损贞节,有的妇女宁愿再赴水火而死。至此,“男女之大防”甚严,倡导贞女节妇为社会普遍信条,一座座贞节牌坊标立,不知有多少善良青春女子被绞杀于“贞节”名下。

  在程朱理学发源地的安徽省歙县,至今还保留着一座节烈祠堂的旧式建筑,祠堂正门宽大墙壁上,一行行,一排排,密密麻麻地镌着贞节妇女,许多女子连名字都没有,只有××氏,×××妻等。而巍峨的贞节牌坊,在歙县城乡比比皆是。民国《歙县志》线装本十二大本,其中六本都是记载贞节妇女的事迹。从时间上看,经唐宋元明清,历时一千三百年;从范围上讲,遍及城乡,广及各阶层妇女;从数字上看,有几千人之众;从年龄上讲,有未过门的少女,有过门数天、数月的新媳妇。如詹氏二女,姐名师、妹名岳,许聘的丈夫皆先后去世,姐十四岁、妹十二岁守寡终身。

  歙县的贞节妇女,主要表现在为夫殉死、为夫守寡和“割脔疗亲”上。殉死的妇女,丈夫一死,就绝食而亡或上吊而死,有的吞金而殁,也有的饮砒、鸩毒药而逝。为夫守寡的,素衣素食,勤于女红,上侍公婆,下抚子女,无子者则过继侄儿抚养,寡居数十年而终。在今天歙县城乡,还可看到一些小脚寡妇,有的已近九十岁,守寡六十余年,清贫自守。至于“割脔疗亲 ”,就更惨苦了。在孝悌思想的支配下,做媳妇的在丈夫、公婆生病时,应“涤溺尝粪,吃疽疗亲”,媳妇割下腿上、臂上的肉,或割取指甲等,煎汤药侍奉给丈夫、公婆吃。“割脔疗亲”要忍受剧痛,有的还为此送了命。据民国《歙县志》统计,明清两代割股、臂、乳、指甲疗亲者达一百六十二人。如记载:“叶氏女,歙人,亲没鞠于叔母,后叔母有疾,昼夜拜叩,割股进之,遂愈。叶氏为亲割肱股者前后五人。”“吴邦妻巴氏,邦母徐氏病甚,医药无效。巴氏呼天以口咬左手割肉一片烹汤以进食姑,姑病遂愈。”

  对公婆、丈夫的愚孝已到了如此惨烈的地步,不能不为之叹。当然,歙县节烈之风大盛,究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首先,明清之际,歙县宗族势盛,义学普设,“十户之村,无废诵读;远山深谷,莫不有学有师。”这些县塾、私塾、书院请名儒讲学,灌输程朱理学,“明人伦,正风俗,崇孝悌,励廉耻”,千百年来,封建礼教潜移默化,影响颇深。

  其次,郡守邑令大力褒奖贞节。《歙县志》上记载贞节妇女事迹后,大都附有郡守邑令或文人儒士的颂赞,如“邑令为作传”、“郡守给额贞寿门”、“邑令旌其门”、“郡守题其墓”、“监司郡守咸旌其贞”……这无疑导致妇女们争相仿效。

  第三,祠堂族田的支持。歙县一带,明清时商贾甚众,足迹遍天下,户户藏金甚丰,这些徽商长期在外,尤其注重妇女的贞节。他们出资修建祠堂,购置族田,凡“节妇孤儿与出嫁守志”等,均可供衣食住行。这就在经济上资助了贞节习俗的流行。

  第四,缙绅所起的卫道作用。歙县宋明清历代出了不少进士以及官职显赫的达官贵人,他们辞官返乡后,成为封建礼教的卫道士,以他们在乡里的威势褒贞节,斥贬不遵礼教者,如对改嫁者“加以戮辱,出不从正门,与必毋令近宅,至穴墙乞路,跣足蒙头,儿群且鼓掌掷瓦石随之”。

  第五,历代女教书,如《列女传》等熏陶的作用。许多女子听讲列女传,暗中盟志效法。

  这些名垂青史的贞女节妇,这一座座森严冷酷的牌坊,正是中国女性悲剧命运的见证。

  在理论上,明朝明成祖的妃子仁孝皇后写了规训女子的《内训》,要求女子“在家要贞信,出嫁应孝敬”。仁孝皇后还命令儒臣学士们编写《古今列女传》,并由明成祖亲自写序文刊布成书。天子皇后共同鼓吹贞节,使社会上的贞节观日趋严苛。此外,吕坤还把《列女传》中的故事绘图,改编为《绘图列女传》,使它明白易懂,就是广大不识字的妇女也能一目了然仿效之,成为全社会的“闺范”读本。

  经过宋、元、明三代对贞节观念的极端倡导,在进入清朝以后,贞节的含义变得十分偏狭了,似乎成了一种宗教,非但夫死守节成了天理,未嫁夫死,也要尽节,偶为男子调戏也要寻死。总之,女子的生命紧紧维系在贞节上,稍有变故,就要以死全节。清代的儒道学者们连看见唐人文章里有公主改嫁的话,也不免勃然大怒,“这是什么事!你不为尊者讳,这还了得!”女子如果做几句“闺中望月”、“园里看花”的诗,也要被斥责为“邪念”、“怀春”。

  清代《礼部则例》规定:节妇,即“自三十岁以前守至五十岁,或年未五十而身故,其守节已及十年,查系孝义兼全厄穷堪怜者”,及为夫守贞的“未婚贞女”。贞节烈女,包括“遭寇守节致死”,“因强奸不从致死,及因为调戏羞忿自尽”,以及“节妇被亲属逼嫁致死者,童养之女尚未成婚,拒夫调戏致死者”等等。每年地方绅耆,族长、保甲长都要向官府公举节妇烈女,各级官府都要给予表彰。清代时,京师、省府、州县各自修建“节孝祠”,矗立大牌坊。被旌表的妇女题名坊上,死后设位祠中,春秋致祭。并由官府发给三十两“坊银”,由本家为其建坊。节烈事迹特别突出的,皇帝还亲自“御赐诗章匾额缎匹”。节妇烈女的名字列入正史和地方志。这一来,把对节妇烈女的崇尚推至极点,成千上万的妇女以身殉夫,或自愿、或*,此风愈演愈烈。随之出现的女子教训书中,也增加了大量的宣扬贞节的内容。如康熙、乾隆年间蓝鼎元的《女学》、陈宏谟的《教女遗规》、李晚芳著的《女学言行录》、王相的《女范捷录》等等,流传甚广。

  康熙初年陈廷灿著的《邮余闲记初集》中,有关于妇女的这样的见解:

  人皆知妇女不可烧香看戏,余意并不宜探望亲戚及喜事宴会,即久住娘家亦非美事,归宁不可过三日,斯为得之。

  居美妇人譬如蓄奇宝,苟非封藏甚密,守护甚严,未有不入穿窬之手。故凡女人,足不离内室,面不见内亲,声不使闻于外人,其或庶几乎。

  余见一老人,年八十余,终身不娶,及问其故,曰:世无贞妇人,故不娶也。噫!激哉老人之言也,信哉老人之言也——然不可为训。世岂无贞妇人哉,顾贞者不易得耳。但能御之以礼,闲之以洁,而导之节义,则不贞者亦不得不转而为贞矣。

  在这里,对女子要“封藏甚密,守护甚严”,与世隔绝,“譬如蓄奇宝”,女子视为男人的占有物,不容透露。更奇的是八十老人,认为“世无贞妇,故不娶也”。可见世人对妇女贞节的要求已苛严到了什么程度!

  乾隆年间,在山西有一个名叫李的人,他生理功能不全,娶了妻子陈氏,妻子不安于李家,常常逃回娘家。有一次,其父把她送回大家,谁知女儿又跑回来了,父亲气极,便活活把女儿缢死,然后,自己也自缢而死。因为在父亲看来,女儿不管嫁给什么样的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一女不事二夫”,即使一辈子守活寡,也要恪守妇教,女儿逃回娘家是无脸见人的事。(钱大昕《潜研堂集》)

  古代女子贞洁的趣味鉴别法

  古说:“好淫者,牝上不长毛。”这就是说好淫的女人,阴部不长毛。据计阴毛的数量,跟眉毛和手脚的体毛几乎成正比。在中国称女人的阴部为“磨镜”,这是由于无毛被视为当然而引起的。

  在我国古代的医学书里,认为鉴定一个女人的好坏,首先要详细调查她阴户与腋下的毛发。如果毛发软软地,静静地,则那个女人就属于上品。同时,如果她的发色是红的,这是表示会损坏男身的象征。所以,红发是被男人所忌讳的。“白、鼓、软、红、紧”五字的排列顺序,也就是表示被男人喜爱的情况。

  此外,声音要细,也就是说女人的哽声是好的象征。假如男人获有这种条件的女人,他不但会乐此不疲,而且还能饱养精气,延年益寿

  曾有一本《杂事秘辛”的书,内容记载后汉但帝的选妃标准,女人身上各部份的尺寸,部被记得很具体。例如:“肩宽一尺六寸.屁股比肩宽少三寸、从肩到手指上,各长为二尺七寸,指离掌四寸,细小比较受人欢迎,从腿到脚止的长度是三尺二寸,脚的长度八寸,胫与甲要肥而艳,脚底很平,脚趾很短,没有黑子与麻子……”

  现在传说的仙道,也就是古代的房中术,它说能否给予男性某种阳气,这完全要看女人的条件是否被男人看中来决定。

  照古代房中术的说法,择拌时要考虑以下四个条件眉清、目秀、唇红,齿白。

  这四个条件说来真是有趣。

  首先是眉毛,凡是一字眉的女人,被认为性交技术不佳,缺乏羞答答的姿态,不能得到男人的欢心。两边的眉*系的女人,其持续力衰弱,而且神经质。

  除了八字眉外,只有眉毛丛生的女人才喜欢阴阳交接之道,她的床上工夫会使得男人如醉如痴。这种女人的眉叫做“眉清”。此外,瞳偏向上方,好象怪眼的下三白眼,或使媚眼儿的女性也会令男人销魂。这种女人称为“目秀”。瞳偏向下方的上三白眼的女人,则会使男人身体衰弱和生病,所以要严加警惕才好。

  口唇血红,或者口唇紫色的女人,容易引起心脏麻痹。但只有红色的口唇,才是一个健康女性的象征,这种女性的口层,称为“唇红”。

  齿列漂白的女人,可谓阳气饱满,齿与肾的关系很深。齿列不好的人,常因病弱而不能过度做爱。

  从《肉蒲团》书中,获悉男人喜欢的女人,乃是平凡而新鲜,即要求精通床上工夫的意思。

  有位名叫花晨的女人,她曾授予未央生的真传:“要先看书,接着一面行阴阳之道,一面要读书和听声音。”

  不过,一般人看过了几张图和几本书后,就没有作用了。应当备上数百张,或数百册书,要先看看书,但不宜很快进人阴阳之道的境界,仅在十分兴奋时进人阴阳之道。在这一进一出的状态中,一面互相读书和听声音。待人兴奋状态,才开始运动。

  眉毛

  眉浓额高,容易出性,原为女阴器内道极浅,阴门小而花心生得甚出,若与性具细长之男性交欢,往往使女 性害怕,故喜阴短之物,因花心太出之故,故易出性焉。

  眉毛紧密,处女之征,花径尚未缘客扫,蓬门且待婚夜开,眉与下体似有感应,破瓜后眉毛松散,故未出阁 之女斯象者,淫荡之别不烦说焉。

  眉毛如秋夜钩月,美眉者,秀外慧中贞淑相也。

  眉毛粗杂柔软,披垂向下,似无气力,此种眉相,象征性欲旺盛,嗜淫过度,以致眉散杂乱软弱披垂,至于眉毛稍尖望之有一种峻锐角度,更为卑贱,滥交异性,妒性异常,命薄相也。

  眉毛根根见底,油黑生光,贤妻有德之相。

  眉浓阔粗短,愚鲁之妇,毛硬坚起如钢刺,此女性丑,克夫刑子,贪欲宣淫。

  白虎眉,女子眉毛中,如杂生白毛者,则大凶相,其命苦薄,终身困境,任何男子与之结合百事不详焉。

  眉低近眼,似悉眉紧促,卑贱之流,好淫之相。

  眉毛稍上泛,亦为凶相,刑夫克子,娶之为妇,非闺房之福焉。

  眉稍密集印堂,交奏鼻梁之上,两条眉毛似并一条,此妇亦属淫贱,易生苟且行为也。

  颧骨

  额骨高、杀夫不用刀,旨哉言乎,十有九验也。

  颧骨隆起之女,性欲不一定旺盛,然属淫之类,面刑凶暴,一望而知为健欲干炼之女,强大男子受欢迎,易生奸情。

  此类女子初戴假面具,双颧骨隆突,如挂冰霜,一派正经,凛不可犯,岂知一旦破戒野合,便洪水猛兽,一发不可制。

  颧骨低平之女,和善贞淑之相,若太低凹,则意志薄弱,易于屈服,易受暴力奸污之可怜女子。

  颧骨微隆起,额头部分呈混圆珠型,福泽相也,此子有贤皆备,无况不臻矣。

  眼睛

  妇女眼睛常有水汪汪之态者,春水鼓荡,风浪乱显,眼睛表人体之精力与神气,与人身之生殖腺有关,眼睛水汪汪之态其性阴必内大而外小,男子初入防地,觉之奇紧可喜,等到一达内部,如船入江海,茫茫无际,花心生得很紧,不易碰着,及至稍深,阴户中则泛滥为患,但因口小之故,又不致洋溢阴户外,此时徜徉其中,犹如一叶扁舟,容乎中流,而女之以彼岸在望,更必自摇其臀,男子则飘飘如仙也。

  两眼圆凸者,常因难产而断送生命者多也,盖女之阴门太小,其花心生得极出,内径犹如羊肠小道,与男子交欢,初觉难过,一旦碰着花心,其乐无穷。因它亦有旋转流动,斯时,女必婉转娇声。媚态万千,以表其乐。

  三白眼者,即眼睛三方皆为白色,此三方白眼,有上三白与下三白眼之分,上三白眼者,神衰气短。其心不下,其性必乖。下三白眼之人,阴险奸诈,诡计多谋,如系男性,则必谋财害命,盗穷欺骗。如系女性,则私通奸夫,荒淫放荡。

  眼角鱼尾,即妻拉宫部分,性过度之人,眼角鱼尾之处,或呈青色,或生黑斑点,或青红之绿纹。

  结语: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良家妇女都是很保守的,她们不会轻易的与其他男人欢好,但是古代深闺里面的处女竟然会怀孕,大家觉得奇怪不?大家看了上面文章的介绍,应该能有所了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