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并发症 准妈妈如何预防它的出现
什么是妊娠并发症呢?其实妊娠并发症就是指女性在妊娠期间发生非妊娠直接引起的疾病。并且,疾病妊娠结束,并发症也不一定会消失。那妊娠并发症有哪些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一下。感兴趣的朋友就来看一下吧。
妊娠并发症有哪些
妊娠并发症有哪些呢?相信许多人都是不知道的。既然知道,也是不全的。因此,下面小编就来告诉大家妊娠并发症有哪些吧。
1.妊娠高血压
怀孕前或怀孕前12周出现高血压,这种孕妇通常有特发性高血压,即非怀孕所引起的高血压。在怀孕20周之后出现高血压即收缩压高于140或舒张压高于90,或妊娠后期之血压比早期收缩压升高30或舒张压升高15,称为妊娠高血压。
2.子痫前症
若有妊娠高血压外加水肿或蛋白尿,或二者则称子痫前症。而子痫前症又合并抽搐则称之子痫症,母亲及胎儿的死亡率特别高。
3.妊娠糖尿病
妊娠糖尿病则是指女性在怀孕之前是没有患糖尿病的,而是在怀孕的时候出现高血糖情况的,不过其病发的几率只有1~3%。
4.妊娠期心脏病
妊娠期心脏病是产科常见的严重并发症,尤其是合并心力衰竭时病情更加危重,是导致孕产妇和围生儿死亡的直接原因,严重影响母婴的生命安全。
妊娠期心脏病致心力衰竭治疗原则,合理用药、选择合适的分娩方式和时机终止妊娠是治疗妊娠期心脏病合并心力衰竭的关键处理措施。
怎样防治妊娠并发症
以上我们也是知道了妊娠并发症有哪些了,相信每一位准妈妈都是不想自己出现妊娠并发症的。因此,那就进行以下这些预防方法吧。
(一)产前检查时间
从确定妊娠之日起进行孕期检查,妊娠14-21周(佳时间为15-18周)进行唐氏筛查,孕妇年龄不限,但年龄大的孕妇阳性率较高。
(二)推测预产期
按末次月经的第一天计算,月份减3日数加7,月份小于3的加9,日数仍加7,即为预产期。
(三)妊娠情况
孕妇年龄、妊娠次数、产次(妊娠28周以上自阴道分娩次数)、本次妊娠情况(有无头痛、头昏、眼花、恶心、呕吐、心慌、气短、水肿及阴道流血等)、过去分娩史以及既往健康情况(如有无心脏病、高血压等)作为对妊娠及分娩处理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