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释心理异常现象
所谓心理异常是指不同于一般人的正常心理,表现为离奇古怪、不可理解的心理活动。比如我们所熟知的孤独症、缩阳症、癔症等等都属心理异常范畴,人的异常心理的表现是光怪陆离,无奇不有,它还包括千奇百怪的思维、感知、记忆、情感、意志、智力、人格和行为动作等方面的种种障碍表现等等。
举一个大家所熟知的例子:电影《爱德华大夫》中清白无辜的布朗竞"摇身一变”成了爱德华大夫,而把原来的自己(布朗)给遗忘了。这就是一种异常心理活动,在变态心理学上称为交替人格。就是说,病人否认自己是原来的个体,而称自己是另外一个人,或者说,病人在不同的两个时间,表现为两个完全不同的个性特征和内心体验的人,即两种不同的人格,并可交替出现。类似的病例在日常生活中很多,多见于癔症和精神分裂症。
另外,在马来西亚和我国广东、广西地区常见的"缩阳症”病例,也属心理异常的范畴。患这种病的人常常以为自己的阴茎会缩入腹腔,以致死亡,而出现急性焦虑反应。
还有一种最为典型的心理异常现象,就是性心理变态,如易性癣、恋物癖、露阴癖、窥淫癖、摩擦癖、施虐狂和受虐狂等等。
所有这些异常的心理活动,又应如何解释呢?对此,自古以来就存在着激烈的争论。
在古代,人们都认为心理异常是由于人的灵魂出现了毛病的缘故。在欧洲的中世纪,则把心理异常看作是"在人的灵魂里有魔鬼在作祟”,是"冤魂附体”、"罪孽上身”的结果;而心理异常的各种表现,则取决于附体的那个魔鬼的特性。
到了18世纪以后,由于社会思想的进步和科学的发展,对人的大脑结构、心理与脑的关系有了初步的了解,于是人们开始把心理异常看作人脑里有病变,或受到有害因素影响的结果。但是,他们简单地把每一种心理活动与大脑半球的某一区域机械地联系起来,而认为某种心理异常就是人脑相应区域病变的结果。
到了现代,对心理异常的解释,不同的学派仍有不同的观点和理论。
遗传决定论认为,一个人的心理会不会产生异常,是先天决定的;
环境决定论认为,心理异常是恶劣环境作用,以及人对环境适应不良的表现;
行为主义则认为,人的心理都属于行为的范畴,一种不正常的行为,在人的发育过程中如果得到反复强化,就可能固定下来,异常的心理便是这样通过"学习”而形成并发展的;
本能论认为,人的心理活动最基本的是本能,而人有多种本能,当某种本能畸形发展或发展过度时,就会出现心理异常。
弗洛伊德主义观点认为,一切心理异常的表现那是在下意识中被压抑的性欲本能冲动的一种伪装的显露。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心理异常是人在大脑的功能障碍以及人与客观现实关系失调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客观现实的歪曲反映。当这种歪曲的反映影响了人的行为,破坏了人适应社会生活以及认识世界的能力,而且不能简单地用一般常人的方法加以纠正,这就是心理异常。而心理异常的集中和持续的表现,便是精神病。尽管这种异常的心理是多么的离奇和不可理解,但它们和正常的心理一样,都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只不过是歪曲的反映而已。
以上诸种对异常心理的解释,都从某一侧面进行了阐述,尽管都很片面,也不够科学,但是为更全面更科学地解释各种异常心理提供和积累了某些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要真正揭开异常心理的奥秘,还有待于人们的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