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夏金元军事医学

  每朝每代的军事医学都是不一样的,一般都是在前朝的基础上加以发展,有的医疗学科的确立只是为了更加适合环境的需要,比如辽夏金元时期的正骨金镞科。那么辽夏金元时期的军事医学到底是什么情况呢?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吧。

  辽夏金元军事医学

  辽、西夏、金及蒙古诸族,都长于骑射,实行部族全民皆兵的征兵制度,建国后也征用汉族及其它民族为兵,实行征兵制为基础的世兵制,父死子继,世代为兵,称为军户。

  一、正骨金镞科的独立

  宋代医学中与军事医学有关者,为“疮肿兼伤折”、“金疮兼书禁”两科。金代继承了这一制度,至元代“正骨金镞”成为独立的学科,与“疮肿”及“祝由书禁”分开,三科并立。这一方面,因为这一段时期战争频繁激烈,宋、辽、西夏、金、元之间相互兼并,更有甚者,元朝曾以武力征服欧亚,战争中多伤亡,必将促进战伤外科临证医学的发展。少数民族以骑兵为主,在战争时经常发生骨折损伤及箭伤,元代正骨金镞科的独立,很明显地是为了服从战争的需要。

  二、士兵的选择

  契丹、西夏、女真与蒙古,均以北方少数民族而统治中国。他们都是游牧民族,生长鞍马,多为骑兵。人民每日逐猎,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可以尽著军籍。

  金代对士兵的选择已有规定。据《金史·兵志》载:“凡选弩手之制,先以营造尺度杖,其长六尺,谓之等杖,取身与仗等,能踏弩至三石,铺弦解索,登踏娴习,射六箭皆上垛,内二箭中贴者”,“又选亲军,取身长五尺五寸,善骑射者。猛安、谋克以名上兵部(金代军制,每25人为一谋克,四谋克为“千户”猛安为千户长),移点检司、宣徽院试补之”;“又设护卫二百人,近侍之执兵仗者也,取五品至七品官子孙,及宗室并亲军诸局分承应之人,身长五尺六寸者,选补试之”。可见金代继承了宋代的选试办法,对士兵的身体素质和技艺已很重视。

  辽朝的军队,平时约在二十万至三十万左右,而契丹部族全民皆兵,辽所能动员的兵力在总人口当中,比例很高,为164万2800人。由于保留着原始部族的痕迹,并处于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迅速转化的历史阶段,军事制度初期多与本民族社会制度合为一体,进入长城以南地区后,既保有本民族特色,又逐步接受汉族影响,具有民族融合的特点。

  辽朝皇帝亲掌高兵权。下设北﹑南枢密院。北枢密院为高军事行政机构,一般由契丹人主管﹔南枢密院亦称汉人枢密院,掌汉人兵马之政,因而出现一个朝廷两种军事*并存的局面 。

  辽军大体分为宫帐军﹑部族军﹑京州军和属国军。宫帐军,征集直属皇帝的着帐户壮丁组成,是契丹族亲军,供宿卫和征战,“以行营为宫,选诸部豪健千人,置腹心部”。部族军,主要由契丹以外的部族壮丁组成,供守卫四边。以上两种部队是辽军的主力。京州军,亦称五州乡军,征集五京道各州县的汉族﹑渤海族等的壮丁组成。属国军,由臣属国壮丁组成。后两种部队为辅助兵力 。辽初,贵族男子人人服兵役,年龄在15~50岁之间的列籍正军,兵器﹑战马自备。“正军一名,马三匹,打草谷﹑守营铺家丁各一人”,“人马不给粮草,日遣打草谷骑四出抄掠以供之”(《辽史·兵卫》)。后来,“沿边各置屯田戍兵,易田积谷以给军饷。”(《辽史·食货》)辽军以骑兵为主,主要武器是弓箭和刀枪。后期从宋朝传入抛石机式的火炮,编有炮手军。

  西夏的军事制度是在党项的部落兵制的基础上吸取宋制而发展起来的。枢密院是西夏高的军事统御机构,下设诸司。军队由*侍*、擒生军和地方军三部分组成。*侍*包括“质子军”、皇帝卫队和京师卫戍部队。 “质子军”人数约5000人,是由豪族子弟中选拔善于骑射者组成的一支卫戍部队,负责保卫皇帝安全,号称“御围内六班直”,分三番宿卫。另有皇帝亲信卫队3000人,是从境内各军中精选出来的强勇之士组成,皆为重甲骑兵,分为十队,每队三百人,随皇帝出入作战。京城地区还屯驻一支训练有素的卫戍部队,共2.5万人,装备优良,是*侍*的主力。擒生军人数约十万,是西夏的精锐部队。主要任务是承担攻坚和机动作战。因在战斗中生擒敌军为奴隶,故此得名。西夏的地方军由各监军司所辖,共有50万人,军兵种主要是骑兵和步兵两种。西夏兵役制度是全民皆兵制,平时不脱离生产,战时参加战斗。小单位是“抄”,每抄由三人组成,主力一人,辅主一人,负担一人。

  西夏的兵力重点,设置在以兴庆府为中心的一个三角线上,以七万人护卫兴庆,五万人镇守东南的西平府,五万人驻守西北的贺兰山。左右两厢和河南北四条线上也配备了军队。其中左厢宥州路五万人和河南盐州路五万人防宋,河北安北路七万人防辽,右厢甘州路三万人防吐蕃和回鹘。每逢要向西用兵,则从东点集而西,要向东就从西点集而东,在中路就东西都向中集合。

  元代在漠北草原的蒙古人,仍过着兵民合一的游牧生活,战时出军,平时便屯聚牧养。在汉地和江南,元朝军士的来源采取从固定的军户中签发的办法。蒙哥二年壬子(1252年)大规模籍户时,已明确地区分民户和军户。进入内地的大多数蒙古人户及被收编的金、宋降军之家,皆以军户著籍;此外还有一些汉族或其他各族人户陆续被新签为军户,一般都由中户充当。军户种田,可免税粮四顷,称为“赡军地”。蒙古、探马赤军和汉军(金朝降军和蒙古政权、元*在华北签发的军队)军户,都是通过奥鲁进行管理的。奥鲁的主要职责,一是从军户中起发丁男当军应役,并及时起征亡故军人的“户下弟男”承替军役,弥补军队缺员。二是负责按时为本奥鲁起发的当役军人置备鞍马、器杖、盘费等军需。蒙古、探马赤军的奥鲁,隶属于该奥鲁当役军士所在的万户、千户之下,汉军奥鲁由所在地区的管民官兼领。新附军(南宋降军)未设奥鲁。

  元代军事防卫分为两大系统,即戍卫京师(大都)的宿卫系统和镇守全国各地的镇戍系统。宿*队由怯薛军和侍卫亲军构成。忽必烈建国后,保留了成吉思汗创立的四怯薛轮番入侍之制,用他们列值禁庭以充护卫侍从,常额在万人以上,由皇帝或亲信大臣直接节制。侍卫亲军用于环卫京畿,到元朝末年先后置三十余卫,卫设都指挥使或率使,品秩与万户相当(正三品),隶属于枢密院。进入内地的色目人军队,由于战斗力较强,相当一部分被编入侍卫亲军。镇戍诸军的布局,腹里主要由蒙古军和探马赤军戍守。华北、陕西、四川等地的蒙古、探马赤军由各地区的蒙古军都万户府(都元帅府)统领,隶属于枢密院。南方以蒙古军、汉军、新附军相参驻戍,防御重点是临江沿淮地区。隶属行省的镇戍诸军,方面有警时由行枢密院统领;平时日常事务归于行省,但调遣更防等重要军务仍受枢密院节制。全国军马总数,只有皇帝和枢密院蒙古官员知道,行省兵马也只有为首的蒙古官员知道。

  三、伤病员的医疗

  元代军中有医工从征,他们可以亨受免除徭役或赋税的优待。如《元史·成宗本纪》载:“元贞元年(1295)三月,诏免医工门徭”,及“大德七年(1303)冬十月己丑,诏从军医工止复其妻子,户如故”,金元的医家如张从正及罗天益等都担任过军医。在罗天益《卫生宝签》一书中,曾记载他在宪宗余年(1258)从征扬州时,治疗被俘宋军中流行的传染时气。

  大德元年(1297)诏诸行省谨视各翼病军。中书省议:诸翼屯戍军人,果有残病者,合于本名应请月粮内,减半支付新米粥养病。大德三年(1299)十二月,规定病军除月粮外,另支新米一斗,煮熬粥饮,将养病军。大德十一年(1307)十二月,诏和林、甘肃、云南、四川、两广、海北、海南、左右两江镇守新附军人,除常例外,今岁量赐衣装,远方交换军官、军人、往还行粮依例应付。患病者官给医药,死者官为埋瘗,各处正官亲临提调,毋致夫所。延祐七年(1320)十月,和林、甘肃、云南、四川、福建、广海镇守新附汉军,除常例外,每名除布一匹,病者官结医药,死者给烧埋(均见兵部卷之一典章34军役)。

  元代对战伤的救护也有其独特的经验。如《元史》载布智儿、郭宝玉、李庭等中箭及炮伤重,均剖牛腹置热血中而苏醒;张禧身中十八矢,得血竭饮之而生。《蒙古秘史》等文献,还载有用烧红的铁烙止血术治流血伤口,用蒸汽热罨的活血方法治疗内伤,用牛羊瘤胃内反刍物作热罨疗法,及用热血浸疗治愈而伤等。

  结语:看完这篇文章,相信大家对于辽夏金元军事医学应该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了。而当时正骨金镞科的独立也为当时战争提供了保障,在元朝的时候,对于伤病员的救治方法也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