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肺炎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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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对小儿的重症肺炎没有确切的定义。临床过程中,我们往往采用小儿内科学关于重症肺炎的诊断标准。诊断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病情重,全身的症状重,表现为反复的高热、气促、呻吟、呼吸困难、精神反应差等;
2、肺炎除累及肺部以外,还累及肺外器官,比如合并急性心力衰竭、中毒性脑病、中毒性肠麻痹、DIC、急性肾损伤、水电解质紊乱酸碱失衡;
3、存在基础疾病的患者,比如先天性心脏病、心血管功能障碍、重度营养不良和原发性或者继发性免疫缺陷的患者,患肺炎以后都可以诊断为重症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