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病患者的饮食之宜

胃病患者的口常饮食要定时、定量、定质。定时,一般可养成早餐6叫左右、午餐12时左右、晚餐6时左右就餐的习惯。如果病人需要"少吃多餐”,除上述

三餐外,可以在9时和15时左右各加一小餐。定量,以成人正常饭量每天500克计算,应该是早餐150克,午餐200克,晚餐150克。每顿饭比例的过多或过少,都不利于胃的消化。定质,就是每餐饭菜要保持一定的质量。总的要求是:营养丰富,容易消化,新鲜可口,少刺激性,特别是不能喝烈性酒。

饮食时要掌握慢、烂、热的原则。慢,吃饭的速度要慢,即细嚼慢咽,以促进唾液旺盛分泌,为胃肠消化食物创造良好的条件。烂,饭菜应做得松软、酥脆、易嚼易消化,忌吃粗糙、硬韧的食物。热,食物宜偏于温暖,不能吃偏凉甚至冷冰的食物。

吃饭前后不负重、不生气、不受凉。不负重,即就餐前后不做重体力劳动,不快步奔跑,以免发生意外病变;不生气,即情绪上不能恼怒,以免食欲锐减或饭后不能及时消化食物;不受凉,即注意腹部保暖,以免加重胃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