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精不能当味精使
鸡精和味精在原料、用量、使用环节上都是不同的,不能将鸡精当味精,更不能将味精当作鸡精。
首先,在原料上,鸡精是一种以新鲜鸡肉、鸡骨、鲜鸡蛋为原料,通过蒸煮、减压、提汁后,配以盐、糖、味精(谷氨酸钠)、鸡肉粉、香辛料、肌苷酸、鸟苷酸、鸡味香精等物质复合而成的具有鲜味、鸡肉味的复合增鲜、增香调味料。
鸡精可以用于味精应用的所有场合,适量加入菜肴、汤食、面食中均能产生较好的效果,其味道比较综合、协调。
其次,鸡精和味精的用量不同。多数厂家不作鸡精用量的建议,至多不过给你一份清汤的配方,如"将20克鸡精溶于1升沸水中”。所以,鸡精的用量是个体化而随意的。
而味精则是一种潜在的食品污染物质。孕妇若摄取过量会引起胎儿畸形及其他疾病,甚至死亡。此外,过量食用味精还会引起结肠、小肠、肝脏、大脑等部位的癌病变。更会引起骨骼及骨髓发育变异,并导致神经异常、情绪焦躁、兴奋过度。凡需经过高温烹制的菜肴,不可将味精与生菜同时下锅,以免产生致癌物质。
第三,它们的使用环节不同。味精易溶于水,所以在烹饪时一般在起锅之前加入味精,菜肴的味道会更加鲜美。鸡精的用法则宽松得多,好像没有厂家制定过应该在哪个环节添加鸡精的规定。
可见,"鸡精”和"味精”虽一字之差,却是相去甚远的。